港三分一人住公屋


  圖:香港公屋博康邨

  今日,香港逾200百萬(約三分之一)人口居住在公屋,另有約六分一人口住在居屋,即全港有近半人口居住在公營房屋,成為全世界居住公營房屋最高人口比例的地方。

  回望50年代以前,香港房屋欠缺規劃,港人居住環境普遍擠迫,衛生環境惡劣,直至政府在1952年成立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設備較齊全的廉租屋,供中下收入家庭居住。

  1953年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後,一夜間53000多人無家可歸,促使政府斥資興建香港公屋歷史上的第一型公屋,並於60年代初起,推行廉租屋計劃及臨時房屋計劃。1972年,港府宣布一項「十年建屋計劃」,目的是要在10年內建造足夠的公共房屋單位予180萬居民,並於翌年成立香港房屋委員會,建設及管理公營房屋,並先後提出「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與發展計劃」及重建徙置大廈。

  至1987年,政府提出「長遠房屋政策」,增加資助購買居屋的機會,擴展重建舊區計劃和充分利用私人樓宇資源。90年代由於新巿鎮的配套設施不足,以致未能吸引投資者及廠家投資,造成新巿鎮就業額偏低,居民要回到巿區就業,大大增加往返巿區和新巿鎮的交通負擔,而且新巿鎮的配套設施,亦要政府付出龐大的開支,於是在二期新巿鎮計劃完成後便停止發展新巿鎮,並在九十年代開了「大都會計劃」,又名「回到港口」,把人口重新分配到港口左右的巿區,進行大規模填海,興建住宅,以減少龐大公共開支的問題。

  至90年代中經濟泡沫,股市樓市屢創新高,整體樓價在1994年初至1997年10月的高峰期,短短3年多之間上升了68%,當時港人平均把月薪的74%用作供樓。為遏止樓價飆升和解決市民居住問題,1997年,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即提出「八萬五建屋計劃」,希望10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由6.5年縮短至3年,但這項政策的推出之時,不幸遇上亞洲金融風暴,使香港樓價一落千丈,普遍私人物業在5年多的時間內貶值70%,很多中產階級成為負資產,香港經濟一片蕭條,直到2003年沙士爆發過後才逐漸復蘇。而這次經驗亦使政府發展公屋的規劃更為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