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送」橋 居屋業主難承擔
圖:人行通道近慈愛苑一、二期的一處上蓋嚴重破損,維修費報價最高達七十四萬元本報攝
房委會本月發售剩餘居屋單位,慈愛苑一、二、三期今期共有二百五十七個單位發售,但業主買樓還需負責公用天橋、電梯的管理。據悉,慈愛苑一、二期內已有行人通道上蓋破損、扶手電梯失修,新入伙業主或需攤分近七十五萬元維修費。有區議員要求政府收回公用設施管理,勿將責任推給業主。房委會回應稱,維修保養公共設施是業主共同責任,買家應衡量責任再做決定。
本報記者 于 靜
慈愛苑一、二期今期有十六個剩餘居屋單位出售,第三期有二百四十一個。一、二期的業主需承擔:一條長二百五十米、從慈雲山中心通往山頂的行人通道、兩部升降機,以及三條扶手電梯的維修、清潔和管理費用。
慈愛苑一、二期管理委員會主席黃光業認為,扶手電梯是附近兩、三萬居民共用的設施,包括山頂的慈正邨、慈愛苑第三期及慈樂邨,電梯因使用頻密經常出現故障,若費用全部由一、二期業主承擔並不公平。黃光業說,○八年四月至今法團共花費六萬多元維修扶手電梯,今年四月八日整修一周後又壞了,至今未修理好,因大多數業主不願掏五千元維修,市民只好每日行十九層的樓梯。
日行十九層樓梯居民喊苦
每日路過壞電梯的居民怨聲載道。住山頂慈正邨、九十歲的鍾婆婆說,她每日需要下山買餸,「行上嚟氣都無,腿又痛要搽藥膏」,她還聽說有阿公不小心跌倒,「驚都冇辦法」。
黃光業還說,行人通道附近一處上蓋也嚴重破損,「黑雨時,雨水都灑到行人身上」,○八年時維修費報價最高達七十四萬多元,還未計今年原材料漲價後的價格。業主近年不斷分攤維修費,他直指,「慈愛苑一、二期自一九九七年入伙,業主們被政府騙了十三年」,希望新業主不要重蹈覆轍。
黃大仙區議員陳曼琪說,政府應將舊有的問題解決才賣樓,批評房屋署資料披露不足,誤導市民,公契上僅寫明當局會負擔行人天橋、自動扶手電梯和升降機七成機械零件費,現在卻讓市民承擔設施所有「結構性」問題。她要求政府收回公用設施的管理、維修,不要將責任推給業主。
新業主或需攤分75萬維修
陳曼琪擔憂,慈愛苑三期本月就要出售,附近新建的沙田拗村預計明年三、四月落成,年底入伙,使用電梯設施的居民將進一步增加。
房委會回應時否認誤導市民,並稱今期出售的慈愛苑資料摘要已表出,慈愛苑業主必須承擔扶手電梯及行人通道維修及保養責任。另外,維修保養公共設施是業主共同責任,買家應衡量有關樓宇的維修保養責任,然後作出決定。至於慈愛苑一、二期升降機、扶手電梯和行人天橋由該苑法團負責管理維修,還可向毗鄰的慈樂邨及慈正邨收取七成維修機械零件的款項,法團只需承擔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