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團友惡言在先致失控


  圖:李巧珍昨日在記者會上幾乎全程眼泛淚光,看似受盡委屈\林雨燊攝

  【本報訊】導遊李巧珍首次公開講述事件經過,為自身言語失當向公眾致歉,但她聲稱是因為團友先用尖銳語言對待自己,才會情緒失控。

  阿珍辱罵內地旅客的短片本月中被傳媒廣泛報道,阿珍卻一直保持沉默,昨日她首次舉行記者會對事件作出解釋。略施淡妝的她面容憔悴,剛準備開口說話,即已哽噎。在記者會上,她低頭掩面之餘,更不時抹眼淚,與短片中的「潑婦」形象截然不同。

  阿珍多次用粵語和普通話道歉,說非常後悔在衝動之下做出這些事情。「希望香港市民和大陸同胞,原諒我今次的過錯、誤會。」她說當日接到團友後,有按照旅遊業議會的規定派發行程表,購物安排清楚列明,所有團友都有簽名確認行程。

  阿珍更爆出事件的另一版本,她聲稱在帶團第二天,團友從珠寶店出來後購物「不甚理想」,她猜測團友本身覺得心虛,擔心她不知會以什麼態度對待自己,故部分旅客先發制人,上車後即用尖銳言語對待她,遊客先說「不應該再行(店)舖了」,阿珍遂說行程由他們確認,遊客即指責她「沒有資格說這些話。」發生爭執後,阿珍說自己很生氣,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情,所以講出一些不好的話,當時亦因父母有事,心情受到困擾。

  阿珍更反諷團友推卸責任,她說,事件是雙方面造成,「做人不能如此推卸責任,一個巴掌拍唔響」。她聲言,從事導遊行業七年,僅在三年前被投訴一次,且事件並不涉及強迫購物,是被投訴最少的導遊之一。她認為自己的個人操守完全沒有問題,但願意直接向團友道歉。

  事發至今半個月才現身,阿珍解釋是因事發後精神崩潰,沒有辦法面對突如其來的事件,一直借住深圳朋友家中。阿珍又表示自己十年前來港,現已離婚,需要養育一個女兒,和贍養在家鄉的父母,擔心被吊銷牌照影響日後生活。她認為若旅遊業議會要「殺一儆百」,對自己並不公平。

  團友王先生其後接受本港傳媒訪問時,指阿珍所說並非事實,他表示當日離開珠寶店後,阿珍已責怪團友購物不足,一上車就立即責罵團友,而他們事前根本沒有對阿珍惡言相向。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認為,導遊李巧珍願意公開道歉是勇敢表現,至於她是否會被吊銷牌照,要交由議會規條委員會決定。他說,議會將在下月二日之前,收集王先生、阿珍及金凱旅遊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