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尊重憲制被誣 黃仁龍指有欠公允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見圖)表示,中央在政改問題上具憲制權力和角色,對願意與中央溝通,並接受及尊重法律框架和現實的議員冠以動搖「一國兩制」,甚至是背信棄義的罪名,是有欠公允。
黃仁龍昨日在立法會就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的議案辯論發言時強調,根據基本法,中央、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三方面都有其憲制地位,以決定香港的政制發展。黃仁龍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制發展所訂立的法律原則和法律程序已經成為香港不二的法律框架,而且一直沿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七年的決定,如果要在二○一二年增加立法會議席,是不可以沒有功能界別議席的。「這項法律上的規限,早前曾有議員提及;各大報章,包括曾經支持變相『公投』的報章,都指出他們接受這法律框架的事實。」黃仁龍強調,這法律框架是政制發展的最終依歸。
在此情況下,有反對派議員就政制發展問題要求和中央接觸,黃仁龍說:「這是政制改革的問題,中央有憲制權力和角色。」他表示,反對派提出和中央接觸,希望可以突破困局,最後透過特區政府得到中央積極的回應。「我相信,事實亦已擺在面前,這是大部分市民樂於看見的,我個人不相信這當中有任何違反『一國兩制』的原則。」
黃仁龍指出,有議員可以選擇不接受這法律框架及現實,可以選擇挑戰和衝擊這框架為策略,但是那些接受及尊重這法律框架及現實的朋友,包括議事堂內跨黨派的議員,都希望在這法律框架內,盡量為香港爭取更大的民主及福祉,甚至有人為了要達到更大的民主程度及為香港爭取更大的福祉,需要作出犧牲。「在今日的環境,如果對這些人冠以動搖『一國兩制』,甚至是背信棄義的罪名,我認為有欠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