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樓發水面積資料

  九月起需分項詳列

  【本報訊】市民日後將可自行判斷,樓盤的「發水」總面積是否離譜。屋宇署的新指引,規定新樓盤日後需在最後建築圖則內,分項詳列包括豁免、不計算及額外的「發水」總樓面面積資料,例如停車場及機房等,提高新樓盤資料透明度。修訂將於九月起實施,市民亦可於屋宇署網站取得資料。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上任主席潘永祥指出,因資料需在入伙紙發出後,市民始能查閱,只能協助購買現樓的市民,對於購買「樓花」的市民,卻無幫助。他說,訂立新指引對市民來說是好事,「唔知發咗去邊,依家就可以同市民講,每個樓盤發咗幾多(樓面面積),令人知道例如原來建築面積一千呎,原來只有六百五十(呎)。」

  屋宇署昨日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下稱《作業備考》)的新修訂文件,加強售樓資料透明度。

  新修訂將於今年九月一日實施,要求新發展項目獲批的所有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分項資料,須在建築圖則上列明,資料將於項目完成後公布。項目在申請簽發佔用許可證明,亦要呈交獲寬免的資料摘要。公眾可在項目完成後,到屋宇署或其網上「百樓圖網」查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