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肘的肘字既是肉旁非足旁/手㬹的㬹字自不能改寫成踭
四月廿九日下午六時亞洲電視新聞報道,有關嬰兒被沸水灼傷的醫院報告,重提負責的護士用手肘測試水溫。由於是粵語新聞,主播把手肘讀成手㬹,這是對的;但字幕打出「手踭」那就錯了。
我說足旁的踭字用錯,相信許多人不服。時下所謂粵語(或廣州話)詞典,都用「手踭」而不用「手㬹」,一般人聽了「正音」人士的勸告,以字典為準,於是不寫手㬹而寫手踭了。因此,亞洲電視打字幕的用錯踭字,乃有這種「根據」,不應負用錯的責任。錯在編粵語(或廣州話)詞典的人讀書不求甚解。此例亦足以警醒一些人,字典可參考,但不應盲從;做字典的奴隸,自己吃虧!
手肘在粵語用詞中,為何不是手踭而是手㬹呢?答案簡單:手肘在手部不在足部,用足旁的踭自然是錯了。
常用詞,手肘的肘字從肉(月),足跟的跟字從足,這應該可以聯想到手㬹應用㬹,腳踭才用踭了吧!
手㬹最初是用手掙的,因為掙字從手,適宜用於手的部位,猶如踭字從足,適宜用於足的部位。後來人們發覺,掙字一般用作動詞,寫成「手掙」,容易引起誤會,於是參照手肘從肉(月),寫成手㬹。我由一九五五年到一九八五年做了三十年編輯,我的報館統一用手㬹,始終不變,其他用錯手踭的,也紛紛改正。只因八十年代中期,粵港出的一批所謂粵語(廣州話)詞典,編者固執用手踭,才又掀起傳媒在這個字的「錯字潮」!
自問重視中文的人,應嚴肅地處理人體各部位的用字分工,不宜馬虎!容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