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首部警察紀律條令
圖: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6日起將市區的中小學校納入武裝震懾巡邏重點關注的區域,鄭州特警作為巡警各大隊力量的補充,首日共出動警力近800餘人次。圖為鄭州特警隊員在鄭州市黃河中學附屬小學執勤(本報記者楚長城攝)
□中國首部警察紀律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下稱《條令》)將於六月一日實施。《條令》共設定了包括刑訊逼供、參與賭博、違法使用警車、槍械等76種具體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全面規範警察隊伍管理和警察的公正執法。\【本報記者楊清林北京六日電】
2003年1月,針對當時公安機關內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問題,公安部發布了以槍、酒、車、賭等四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五條禁令》,對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條令》既保持了《五條禁令》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又增強了《五條禁令》的可操作性。
設定76種違法違紀行為
《條令》共三章三十一條。《條令》第七條規定了五條警察嚴禁觸碰的「高壓線」,這五種禁止行為都是危害特別嚴重的行為,警察只要有五種行為之一,直接開除出警察隊伍。這五種行為是: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參與、包庇或者縱容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參與、包庇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條令》另設定了76種違法違紀行為,對警察日常和執法行為進行全面規範和管理,並根據具體的違法違紀行為制定了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等處分。
目前民眾反映強烈的一些警察隊伍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都有處分規定,如故意違反規定立案、撤銷案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違反規定延長羈押期限或者變相拘禁他人的;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被監管人員,實施或者授意、唆使、強迫他人實施刑訊逼供的;因工作失職造成被羈押、監管等人員脫逃、致殘、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後果的;在執行任務時臨危退縮、臨陣脫逃的;非因公務着警服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工作時間飲酒或者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攜帶槍支飲酒、酒後駕駛機動車,參與賭博的,這些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處分。
民眾普遍希望嚴紀治警
對於首部警察紀律條令的正式頒布,內地網民反映不一。例如第七條規定嚴禁觸碰,犯者開除的五種禁止行為,其中包括對逃出境外滯留不歸者實施「開除」,網民直指是「幽默」。
在重慶打黑揭出內地公安官員包庇黑社會,貪賄濫法的眾多犯罪事實後,民眾普遍希望要真正嚴紀治警,對於公安執法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決不是簡單「開除」、「處分」的問題,而應按執法犯法,罪加一等的方式加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