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涉歐文龍貪案開審
【本報訊】澳門消息:商人林偉、陳連因等十一人捲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昨日開審。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蕭偉志利用了逾六小時,宣讀長達過百頁的控訴書,揭示了被告林偉、陳連因等人明知歐文龍身為公務員,不可收取違法回報,仍以金錢、商舖及別墅等賄賂對方,借助歐文龍的職權與影響力,干預土地工務運輸局有關換地、土地批給、改變土地規劃及樓宇建築等申請的行政審批程序,為彼等有關申請「大開綠燈」。控訴書更狠批陳明瑛、林偉、陳連因、林敏兒及李良志為歐文龍清洗黑錢,以圖掩飾金錢的不法來源和性質,協助歐逃避法律的制裁。
十一名被告包括(缺席商人)林偉被控八項行賄作不法行為、四項清洗黑錢、四項濫用職權罪;(林父)林謙被控一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林偉生意夥伴)胡家儀被控兩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在逃商人)陳連因被控八項行賄作不法行為、一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五項清洗黑錢罪;(陳妻)林敏兒被控兩項清洗黑錢罪;(建築師)楊道禮被控一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商人)吳卓權、鄧頌權及魏明光同被控兩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歐文龍妻)陳明瑛被控四項清洗黑錢罪;(歐文龍舊同學)李良志被控一項清洗黑錢罪;陳連因名下的迅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控兩項清洗黑錢罪;新嘉裕投資有限公司被控一項清洗黑錢罪。
庭審於早上十時開始,主審法官蕭偉志代表合議庭宣讀過百頁的控訴書,詳述歐文龍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期間,分別與林偉、陳連因交往頻繁。彼此私下協定,借用歐文龍的職權及影響力,將有關土地批給、換地、變更土地利用、改變土地規劃及興建樓宇等申請直接交予司長辦公室,或以匿名文件要求歐文龍多關注或加快審批有關申請。
林偉涉及的十二項批地、換地、變更土地用途和規劃的項目中,包括主教山別墅用地等。此外,陳連因還為楊道禮「穿針引線」令寰宇天下、新濠天地等建築項目,獲得放寬高度限制或提前取得施工准照。
為掩飾歐文龍收取不法回報,林偉、李良志分別在英屬處女島開設多家空殼公司,並以該等公司的名義在香港開立銀行帳戶,且通過授權令歐文龍與妻子陳明瑛實質操控該等公司及銀行帳戶,接收和轉移所收取的不法回報,逃避法律制裁。聆訊下周三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