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城市 廣州列試點
圖:繼深圳之後,廣州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圖為廣州科技城(資料圖片)
【本報訊】繼深圳之後,廣州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將為「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布局」的戰略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新華社廣州十六日消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透露,繼深圳之後,廣州近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這標誌着國家部署提出的「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布局」的戰略目標正逐步變為現實。
第二批16市納試點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表示,廣州、深圳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的建設,將為廣東省實現國務院批覆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所提出的一系列目標,特別是「形成以廣州─深圳─香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布局」的戰略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深圳在2008年啟動創建全國首家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了第二批16個城市開展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其中廣州成為試點城市之一。其餘試點城市還包括大連、青島、廈門、瀋陽、西安、成都、南京、杭州、濟南、合肥、鄭州、長沙、蘇州、無錫、煙台。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進入試點的城市要加強對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努力改善創新創業環境,切實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發展方式目的轉變引導到更多地依靠自主創新上來。
突破制約助國家建設
據統計,目前我國287個地級以上城市雖然僅集中全國28%的人口,卻擁有全國98%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等科研資源,63%的經濟總量。城市特別是創新型城市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開展創新活動的重要基地,是推動國家創新發展的關鍵。當前,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已進入攻堅階段,需要充分發揮城市特別是創新型城市的引領、示範和帶動作用,集聚形成一批創新型城市群,率先突破制約創新發展的瓶頸,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