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剛模「免死」存爭議
圖:上個月,龔剛模「涉黑」團夥成員被帶進法院(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吉鋒重慶十日電】因檢舉自己辯護律師而成為重慶打黑最大插曲的龔剛模案今日一審塵埃落定,法庭考慮龔剛模因檢舉李莊有立功行為,輕判其無期徒刑。此次事件是否會在以後成為同類案件效仿之案例?這是人們議論紛紛的話題。
「龔剛模身背四大死罪,如果他以為檢舉李莊就不會判死刑,那他就是文盲加法盲,如果他真的因檢舉李莊而逃過死刑,這就是中國法制的笑話。」李莊的第二辯護律師陳有西曾對龔剛模的檢舉行為作出這樣的評判。而此次法院對其從輕量刑,檢舉行為則恰恰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據法院查明的結果,龔剛模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項罪名,其中不乏販毒、非法買賣持有槍支、故意殺人等可能被處以極刑的重罪。同案另一名黑老大樊奇杭就因同樣的幾項罪名,被法庭裁以死刑。從這點上看,龔剛模為該組織的領導者,本應難逃一死。
然而法庭考慮龔剛模因檢舉李莊有立功行為,酌量輕判為無期徒刑,直接在性質上越過死緩,降低到「罪不至死」的程度。
罪無可恕的犯人,是否可以因為檢舉了律師作偽證,就獲得「免死金牌」?律師王凱認為:「刑法上規定,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對於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的,為重大立功表現。龔剛模對李莊的檢舉頂多是涉及妨礙司法公正,不屬於『重大案件』和『重大立功』範疇。僅因此就免死,略嫌寬大。因檢舉辯護律師做偽證而獲得免死的,內地尚無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