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長健承認受賄否認庇黑


  圖:八日上午,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中)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受審,圖為庭審時的場景(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文強案一審落幕的錘音尚未散去,重慶的另一名重量級「黑幫保護傘」──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也於今早9點許站在了重慶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檢方對彭長健控以涉嫌受賄、縱容黑社會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三宗罪,彭長健對「縱容黑社會」之指控頗有微詞,稱「我的行為並不違法,這是為了防止公權濫用」。\【本報記者彭博、張加林重慶八日電】

  檢方指出,彭長健在擔任公安局領導的近11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受賄470餘萬元,而這些賄金主要來自三方面:一、為一些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提供幫助;二、在治安管理、人事安排、渝中區分局辦公樓以及經濟適用房建設等事務中,利用職權牟利;三、收受馬當、岳寧、王小軍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財物,這部分「黑金」共折合人民幣146.68萬元。

  面對這些指控,彭長健一一表示沒有異議,僅僅在提到「黑金」、「請託」等性質方面的問題時,會祭出「他們並無請託,這是正常人情來往」、「這些我在收錢之時確不知道他們是黑社會」這些略微眼熟的字眼來稍做辯解。整個訊問、舉證過程中,這位公安局原副局長顯得相當淡定自若,甚至在刑警感到他也許會口渴而將一瓶礦泉水遞過去時,他也是微微一笑,禮貌地表示並不需要。  

  限制民警查處涉黑場所

  對第二項罪名「縱容黑社會」,檢方指控彭長健明知馬當、岳寧、王小軍等黑老大所開娛樂場所內存在「黃賭毒」等違法行為,但在收受三人賄賂後,不履行查禁職責,且限制下級履行查禁職責,致使這些娛樂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未受查禁。隨後的舉證階段,檢方出示了多達8名的公安分局領導證詞,證明彭長健曾私自制定了「查處渝中區三星以上酒店,需向值班領導請求批示,不得私自行動」的制度,限制轄內民警對涉黑娛樂場所予以查處。

  「我並沒有作出任何一例嚴禁民警查處這些娛樂場所的批示,怎麼能說是包庇縱容?」彭長健語調篤定地說。針對此項指控,他解釋稱,定出此項制度是因為太過頻繁的查處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營和投資環境,同時也是為了築起一道防止民警「利益性查處」的柵欄。

  彭長健的辯方律師則更是言辭犀利地向檢方開炮:「僅因為需要批示,就能限制民警到『不對娛樂場所做任何一次查處』是不是太滑稽了?於情於理很難說通。此外,『不能隨便查』並不代表包庇,如我的辯護人所說,這是防止對公權的濫用。」

  對於檢方在性質上認定其「明知是黑社會還受賄和縱容」,彭長健則在辯述階段不緊不慢地回答說:「你們所列出的口供筆錄,是我在09年知道他們涉黑後作的。但05年我怎麼知道他們涉黑?警察不但要打擊違法組織,也要保護合法企業,他們用送錢來拉攏我只是方式錯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