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自製教材憂侵權
【本報訊】教科書、教材分拆問題近日備受關注,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昨重申,分拆定價事在必行。他呼籲,出版商盡快訂出教材價格,讓學校決定是否購買,又強調出版商並非教材的唯一供應者,教育局必要時不排除直接參與教科書市場。
教育局與出版商日前就分拆教材定價舉行會議,雙方只同意新學年新版教科書分拆,但餘下的九成半現版教科書能否分拆仍未有共識。陳維安昨出席活動時表示,分拆定價事在必行,但認為出版商只將新版教科書跟教材分拆定價,是未能回應家長期望,又對現版書加價百分之三至五感到失望,期望繼續與出版商開會,解決現版書分拆定價問題。局方長遠有多項措施協助書價回落,包括在「適用書目表」加入「書價排行榜」,按書價排序,讓家長及教師監察書價變動。
教育局日前向學校發出通告,即日起禁止學校接受或索取教師用書等教材,也不可接受書商提供的任何捐贈與利益,以減輕教科書成本。教育評議會發表聲明指出,教育局若執行上述措施,須為每所學校提供教學研究資源。該會不認同局方聲稱已調撥足夠資源供學校購買教材,由於學校過往長期運用出版商教材,局方從未計算學校所需教材的費用,憂慮最惡劣情況是學校缺乏資源買教材,亦沒足夠人力與財力,開發及設計教材,暫反對分拆方案。
另外,教育局鼓勵教師自行製作校本教材,但部分教師憂慮侵權問題。喬立本廖依敏律師行合夥人湯達熙律師,昨出席「校本教材與版權法律陷阱」研討會時提醒,教師製作教材時應清楚列明有關圖片及資料的出處、日期及作者等,而版權條例的「公平處理」條文列明,允許學校對版權作品有限度的複製。至於音樂作品等片段或視像等,若以作教學用途,在學校範圍、觀眾是學生亦沒有問題,但不可在學校開放日或運動會等播出。
至於有關影印報章及書刊問題,香港複印授權協會代表羅淑蘭稱,目前獲得本港多份報章及雜誌,豁免本港幼稚園及中、小學於複印有關內容作內部參考或教學用途,但複印作教學及數量應少於同一所學校的學生,總人數的五分之一,否則須再作申請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