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賣無註冊暈浪丸
圖:名為「白兔牌暈浪丸」的藥劑產品未經註冊
【本報訊】衛生署昨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於美孚拘捕一名二十六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產品,出售一盒名為「白兔牌暈浪丸」的暈浪丸。衛生署表示,會繼續調查工作。
衛生署早前透過監測系統,收集到呈報指在互聯網上涉嫌非法售賣一款未經註冊,聲稱主治暈浪的藥劑製品「白兔牌暈浪丸」。署方調查後確定,該藥從未進口本港或於本港註冊,藥物成分含有屬第一部毒藥的「東茛菪碱」,以及屬第二部毒藥的「非尼拉敏」。
「東茛菪碱」及「非尼拉敏」均用作紓緩暈浪症狀。其副作用包括令人昏睡及疲倦。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需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市面合法售賣。含有「東茛菪碱」及「非尼拉敏」的產品,均不可在互聯網上售賣,而「東茛菪碱」屬第一部毒藥,必須在註冊藥房及由註冊藥劑師或在其監督下才可合法售賣。
衛生署發言人,案件可能涉及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一部毒藥的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