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輔警制度

  香港輔警隊(輔警隊)是香港警務處直接領導下的一支重要的維護社會治安輔助警察隊伍。

  輔警隊根據《香港輔助警隊條例》(香港法例第233章)第3條成立,並設有輔助警察事務委員會。其職級編制由警員到總監分為十一等,服務滿三年以上,通過升級檢定考試即可獲晉升機會。薪酬按相應級別為港幣70.5元至224.5元╱每小時,或港幣564元至1796元╱每日,且依據工作時年設有相應增薪點。截至2010年香港輔警編制4500人,實際人數3858人。

  輔警隊由香港社會各階層有固定職業的人士志願申請加入,在讀全日制大學生可經由大學生輔警計劃途徑申請。甄選時需考察申請人中文程度、體能狀況、舉止談吐、成熟程度、常識、自信、一般警務知識及對輔警職責的認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