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全面評估《證券法》實效
圖: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近日在北京出席「第二屆上證法治論壇」時表示,在「十二五」規劃對資本市場發展提出新的方向和目標的背景下,有必要對《證券法》實施效果進行全面評估,通過完善法律制度放鬆對市場的管制,並為創新留下空間。
他稱,修訂後的《證券法》已實施了五年多,具備時間跨度和實踐檢驗、認識深化的條件和基礎,現在已有必要對其實施效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他認為,步入「十二五」時期,深化股票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加快發展場外市場、積極發展債券市場等,這些任務和要求明確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方向和目標。此外,近幾年中國資本市場創新較多、變化較大,一些法律制度設計滯後於市場的發展變化,需要及時調整適應。如股指期貨、創業板,以及正在推進中的場外市場建設等,都需要法律制度填補空白或作出相應調整。
需關注五大問題
桂敏杰表示,從目前相關部門對《證券法》的總結和評估結果來看,對《證券法》進行調整和評估需關注五大問題:一是實事求是,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同時要結合國情對《證券法》進行完善;二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進一步減少對市場行為的審批;三是堅持為市場經濟發展服務;四是強化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障;五是《證券法》修訂需要為資本市場發展創新留出空間。
上交所總經理張育軍在同一場合就資本市場法制與誠信建設方面表示,這依舊是中國資本市場的薄弱環節。這主要體現在中國法治、誠信建設所依賴的社會基礎依然薄弱、賴以生存的市場機制不足和賴以依存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等三方面。他稱,加強法治與誠信建設,需要社會各方的努力,尤其需要統籌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整體推進。他還指出,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軟實力的提升依然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