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出招鼓勵大學生入伍


  圖:中國決定自今年秋季學期起,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圖為應徵入伍的北京市高校在校大學生中新社

  【本報訊】中國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日前印發《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決定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資助。

  據新華社報道,這是繼2009年中國開始對高校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後,出台的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又一項優惠政策。

  《辦法》規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在讀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在讀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均享受這一政策。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以及其他不屬於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內。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徵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最高不超過6000元。應徵入伍的高校在校學生退役復學後,可以按規定申請獲得學費資助,每名學生每學年資助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徵兵命令,中國2011年冬季徵兵工作從11月1日起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