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形成


  國新辦今天上午發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與會表示,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

  【本報記者隋曉姣北京二十七日電】

  信春鷹指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以及社會各方面堅持不懈的努力,截至2011年8月底,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規706部、地方性法規8600多部。她強調,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

  對有法必依提出更高要求

  信春鷹介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全文約2萬字,由前言、正文、結束語三部分組成。而正文又分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構成、特徵和完善四章。

  形成部分梳理了從建國初期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到1954年確立憲法再到1978年改革開放後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並總結了2009年以來廢止、修改法律法規的情形。構成部分介紹了憲法為統帥、法律為主幹、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補充的法律體系層次,並依次介紹了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法律部門。

  信春鷹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體現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體現了結構內在統一而又多層次的國情要求,體現了繼承中國法制文化優秀傳統和借鑒人類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體現了動態、開放、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

  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談到中國法律體系的完善,她強調,繼續加強經濟領域立法,積極加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立法,突出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更加注重文化科技領域立法,高度重視生態文明領域立法,並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質量。

  信春鷹指出,一個國家在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總是伴隨着法律體系的建設和完備,西方很多國家的這段歷程一般要幾百年,而中國主要是在最近30多年完成的。

  談及如何防止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與憲法、法律相抵觸,防止地方利益對中國法律體系的干擾和破壞,信春鷹稱,實踐過程中有制度和原則能保障下位法符合國家的法律要求:一是立法嚴格規定了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權限,包括制定法規的範圍、規定的事項等;二是備案審查制度,不僅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根據制度在制定之後都要報上一級立法機關備案並接受審查,而且只要有公民和組織認為有下位法違背了上位法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提起審查建議;三是法規的清理制度,國家出台一部重要的法律後,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要做相應的清理,目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就正在根據剛剛通過的行政強制法,對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