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阿婆阻建港 公民黨七宗罪


  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左)回應港府在港珠澳大橋訴訟勝訴

  世人早知道政客做事不擇手段,但眼前要論到無恥與無良,相信「公民黨」認了第二、沒有人敢認第一: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主角「朱婆婆」朱綺華昨日首次曝光,親自「踢爆」被利用、教唆狀告政府的經過,而幕後黑手不是別人,正是那批一貫道貌岸然、儼然以「法律化身」自居的「大狀黨」!

  在有關事件上,公民黨最少有「七宗罪」:

  一是興風作浪、教唆訴訟。他們明知居住在東涌公屋的朱婆婆「大字唔識多個」,遂使出花言巧語,假意以關心健康為名,把朱婆婆推到了法院的原告席上,他們則躲在幕後發功,指揮、操控一切。如此行徑,與專門靠教人打官司混飯吃、打贏官司分受害人一半賠償金的「狀棍」有何分別?

  二是埋沒良心、陷害善良。一直以來,提出大橋環評官司的原告都沒有亮相,傳媒只以「朱婆婆」稱之,市民還以為是個什麼「三頭六臂」的兇婦;但到昨日首度曝光,原來這位朱婆婆「善良過善良」,直認「根本不是有心搞事」、「我老人家懂什麼」?只是「他們跟我說,我又矇查查」,如此就被「媒人」捉了上轎,成了原告。昨日,朱婆婆在鏡頭前一句「影響政府不建大橋,我怎有這個能力」?可說一語道破被人利用的委屈與慘況。

  三是害人家庭不和、母子反目。自從成了大橋「原告」之後,朱婆婆、朱綺華三個字街知巷聞,公民黨當然大為滿意,但可憐朱婆婆卻引來子女的群起指責,並「警告」若繼續鬧下去就不會再理她。顯然,阻撓大橋興建,與全港市民利益為敵,為人子女者,明知母親被人利用,怎能不又氣又怒?

  四是毫無道義、陷人不義。昨日,朱婆婆在傳媒記者鏡頭前最令人動容的一句話,就是說因為阻撓大橋興建而累到很多工人冇工開,她感到十分不安和內疚。一位基層的婆婆,尚且知道要為別人着想、為工人「冇工開」而感到不安,相反,那班平日一副「尊貴」咀臉的大狀,卻千方百計阻撓大橋開工,完全置建造業工人的死活於不顧,試問這班人和披着羊皮的狼還有什麼分別?

  五是不負責任、大話連篇。在大橋官司出現後,「全世界」都知道朱婆婆不過是「卒仔」,幕後另有其人,但公民黨一夥卻「打死不認」,梁家傑、余若薇等人對着傳媒記者信誓旦旦,說官司與他們無關,甚至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大力否認,如此口是心非、大話連篇,還有什麼人格、「黨格」可言?相反,那位朱婆婆明明已後悔受騙,但還心存忠厚,沒有直道其名,「仗義每多屠狗輩」,朱婆婆的人格比那班大狀不知要高多少倍。

  六是浪費公帑、與民為敵。據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昨日透露,經過此一折騰,大橋的造價最少增加六十多億,如此納稅人又不見了大量「白花花」的銀子。

  七是恃法行兇、以法亂港。繼大橋官司之後,明天又有外傭「居港權」官司要裁決,台前幾名菲傭、幕後又是那班大狀。

  正是亂港何時了,訟棍知多少?古時「訟棍」不管官司輸贏,縣太爺最少都要將他們拉去「打屁股」,如今對這班禍港大狀又該如何處置?

  2011/09/28 大公報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