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藝術從地下走進社區

  圖:香港、澳門、深圳和佛山四地塗鴉工作者合作的作品日前在K11露天廣場展出 本報攝
  圖:香港、澳門、深圳和佛山四地塗鴉工作者合作的作品日前在K11露天廣場展出 本報攝

  【本報訊】記者李夢報道:廣告設計是吳庭興(BaRK)的正職。周一到周五,他在九龍灣一間廣告公司打工,過朝九晚五的生活。到了周末,他便從「地上」轉入「地下」,背上噴漆罐,和一幫朋友在廢棄的廠房、橋洞和舊磚牆上畫畫。這時的他,是一名塗鴉高手。

  BaRK是本地塗鴉團隊PDW的成員。上個月,他和團隊中Uncle和Roves等朋友與來自澳門、深圳和廣東佛山的塗鴉工作者合作,噴出一件長約一百呎的塗鴉作品。這件作品,日前在K11露天廣場「從地下到社區─塗鴉嘉年華」活動中展出。

  適合塗鴉場地不多

  展覽取名「從地下到社區」,很顯然,是希望塗鴉藝術能走到地面上,為更多香港人認識。二○○二年,PDW(Paint da Wall)由本地一班愛好塗鴉者成立,旨在推介塗鴉藝術,是本地首支在街道上合法塗鴉的隊伍。BaRK和Roves是這支塗鴉隊的「第二代」成員,兩人也因PDW和對塗鴉的共同喜愛而成為朋友。

  塗鴉,作為次文化的一種,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就已在法國等歐洲國家和美國流行。近幾年,中國內地的塗鴉藝術也大大方方發展起來,北京798藝術區的外牆上滿是用色誇張大膽的塗鴉創作,深圳東門附近的洪湖公園甚至因塗鴉眾多而發展成旅遊景點,「你在牆上噴畫,身後可能有遊客端着相機給你拍照」。Roves和BaRK說,相比之下,在香港搞塗鴉創作,「地方還是太小」。

  所謂「地方小」,一是指香港適合塗鴉的場地不多,「玩塗鴉的人經常要背着顏料四處找場地,很辛苦」;二是人們對待這類次文化的心態不夠開放。

  BaRK的父母不明白塗鴉為何物,覺得畫畫反正不犯法,因而從不干涉兒子的選擇。從中學時代起,BaRK就愛背上一書包的顏料罐,在尖沙咀或旺角的街頭兜兜轉轉。興致來了,就在牆上噴個圖案噴幾個字母。有些路人停下來看,但大多只是從這些作品前匆匆走過。「香港人就是這樣,覺得你做的事情和他們沒什麼關係,就不太理會你。」BaRK說。

  塗鴉創作常遭誤解

  一次,BaRK半夜在旺角一處僻靜角落創作,完成作品後正準備離開,驚覺身旁蹲着一個正在吸白粉的「癮君子」。由於不得不在這些「人跡罕至的地方」創作,BaRK與PDW成員自然成了警察的關注對象。BaRK本人因為創作塗鴉被警察捉過兩次,還罰過款。「我們搞塗鴉的就是『地下階層』,法國人覺得塗鴉是藝術,在香港,人們說這是『破壞』。」

  塗鴉創作辛苦,又時常遭人誤解,Roves和BaRK一班「玩塗鴉」的朋友卻一直執著於自己的選擇,一直堅持用作品探討社會和人的問題。Roves說,相比用畫筆在畫板上創作,他跟塗鴉的緣分更深,因為塗鴉帶給他創作上的自由和從未有過的滿足感。「我們玩塗鴉,不過,是『認真地玩』。」Roves說。

  PDW成立已近十年,人數最多時不過十個,至今也只發展了兩代成員。「第二代」本可接納「第三代」入團,卻發現彼此創作理念有衝突,最後不了了之。「對於塗鴉藝術與商業之間關係的理解,我們和他們不同」。BaRK說。在BaRK看來,藝術和商業之間必須要有清楚的界限,「商業一旦進入藝術中,藝術就變質了」。

  今次的「塗鴉嘉年華」由蒲窩青少年中心主辦。除展出塗鴉作品外,亦同場舉行了「塗鴉紋身藝術坊」和「模板環保袋工作坊」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