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太:剛果案屬絕對豁免權
圖:范徐麗泰認為,釋法不會令香港營商環境受影響 本報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六日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今次是終審法院首次主動提請人大釋法,涉及外交豁免權問題,應由中央政府管轄。特區要跟隨中央,對剛果案實行「絕對豁免權」。
【本報記者王德軍、實習記者隋曉姣北京二十六日電】
范徐麗泰二十六日下午在人大常委會閉會後回答本港傳媒提問時表示,剛果民主共和國是主權國,中國實行的外交政策為絕對豁免,終審法院的臨時判決亦與此一致。她強調,人大今次釋法並非政治決定,香港的司法非常透明,香港司法獨立亦完全受到尊重,相信決定不會衝擊本港司法制度,香港營商環境不會受到影響,亦無損「一國兩制」的精神。
對於人大釋法是否會導致一些國有企業甚至跨國企業濫用國家豁免權,使香港成為討債天堂?范徐麗泰說,跨國公司來港經常涉及的多是公司之間的生意,與國家主權無關,而且跨國企業應該明白投資風險。在外交事務上,香港跟國家保持一致,實行絕對豁免權,這也將有幫助企業釐清相關法律疑問。而本港法院的司法獨立及權力,不會受到今次人大釋法的影響。
陳弘毅:港法院與人大良性互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認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體現了香港法院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良性互動,亦是基本法的一個重要發展。他又指,今次釋法就絕對豁免權的適用範圍,作出了清晰界定。
陳弘毅表示,此前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主動提請人大釋法,這是回歸以來首次啟動這一程序,以處理香港自治範圍以外的基本法問題。他認為,這證明基本法所規定的這一程序可以有效運行,而以後處理相關問題都可以有所依據。
對於有外界人士擔憂釋法對香港營商環境有所影響,陳弘毅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釋法後,就絕對豁免權的適用範圍,作出清晰界定,日後外國政府在香港,不可以成為被告,不受到香港法院管轄。可以說,外國政府在香港的財產更加安全。而從營商的角度,陳弘毅說,今次釋法後,商人日後考慮與外國政府做生意時,須知道他們在本港享有絕對豁免權,凡涉及外國政府的債務,不能透過香港法院追討。他亦指出,此次釋法並不適用於外國公司和中國的企業,涉及外國公司和中國企業的官司都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