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批發市場搬遷不可行
【本報訊】為優化維港兩岸供市民享用,政府有意騰出沿岸兩旁的政府設施,曾考慮將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和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遷移,惟建議經年仍未有進一步發展。漁農自然護理署堅稱,將批發市場搬遷或後移方案並不可行。
政府近年提出美化維港海岸,實行「還港於民」,積極在維港海岸建設海濱長廊,讓市民飽覽維港優美景色及享用與海濱有關之社區設施。政府曾先後建議將位於近維港的批發市場遷移到內陸,以騰出空間,而目前符合條件的批發市場,包括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和長沙灣綜合批發市場第一期。
以上兩個批發市場乃由漁護署負責管理,署方建議進行研究,於昨日到海濱事務委員進行簡介。署方表示,目前兩個批發市場的佔用率均超過九成,每天都有數以噸計的新鮮食品運到,包括蔬菜、鮮魚等,為零售商和飲食業餐館的原材料提供集中地,對市民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務。
然而,若然把批發市場遷移到內陸,將會影響新鮮食品質素和價格。漁護署表示,位於長沙灣綜合批發市場第一期旁邊的長沙灣魚類批發市場,每天約有三千隻船把新鮮漁獲經海路運抵市場,一旦市場遷離近岸地區,商販抵岸後,便需再另安排陸上交通,將漁獲運到內陸,此舉不但令食品質素急速惡化,更會增加食品成本,影響銷情。因此,署方認為,除非覓得可行取代位置,否則將鄰近維港兩岸的批發市場搬遷或後移的方案,並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