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高速降價


  圖:7月1日,首都機場高速公路上方的電子屏上顯示「各收費站進京方向不收費」\新華社

  □七月一日零時起,備受矚目的北京首都機場高速(下稱機場高速)正式實行新的收費標準,天竺收費站出京方向收費標準由10元降為5元,進京方向停止收費,同時撤銷一個收費站,其他收費站出京方向執行現行標準不變。這是五部委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之後,首個大幅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高速公路。\【本報記者龐旭、賈磊北京一日電】

  記者今日在首都機場高速楊林收費站看到,各進京方向的收費口已經立出了「免費通行」標識,進京方向的車輛順暢、快速的通過各收費口,出京方向的車輛則有秩序地依次繳費。有的司機對此還不習慣,通過時稍顯遲疑。據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預測,調價第一天進京方向的車流量將會增加兩成左右。

  兩年內第二次調低

  6月24日,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市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首都機場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通知,對機場高速的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這是2009年10月以來的第二次降低收費標準。

  有關人士透露,媒體和民眾對機場高速收費給予很高關注,另一方面,機場高速作為北京控股旗下資產,降價將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為此,北京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責成政府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要求在考慮選擇降低機場路收費標準惠及民眾的同時,必須慎重考慮北京控股公司的股東利益,還要顧及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由此促成了2009年10月1日和此次連續兩次的首都機場路通行費收費標準下調的方案。」

  對於此次降價,輿論在肯定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對降價標準如何制定、為何不徹底取消收費等提出質疑。北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降價標準是根據國家發改委和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合理回報期、收費年限等標準,按照高速公路收費方式中的「均一制」原則確定。機場高速過去10元的收費標準是基於0.5元╱km的標準制定的。「現在降價後的標準相當於0.15元╱km,可以說是全國最低的收費標準了。」

  繼續收費「合法合規」

  對於「貸款早已還清,繼續收費不合法」的疑問,該負責人表示,按照1997年公路性質改變的協議,其收費期限應為2027年,並且先於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頒布,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違法收費」問題。

  該負責人還表示,高速公路收費實際上也是一種造血機能。通過收費企業自身可承擔道路的養護、保潔、修理、綠化等工作,從而實現良性運轉。若徹底免費或者再降價,市財政除了要負責不收費的市政道路外,還得背負高速公路的養護負擔。

  此前,擁有北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96%股權的北京控股召開股東會,向市場披露了此次收費調整將使該公司今年下半年收入減少約5000萬元人民幣並承諾處理降價問題時將會考慮保護北控股東利益。

  至6月30日,北控股價仍有上漲,調價暫未引起股價波動。據有關人士透露,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門還將科學研究,選擇適合北京控股企業發展的業務和資產,通過資產置換方式化解降價造成的收益下降問題,力爭兼顧到惠及民眾、維護投資者利益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