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電動車「禁改限」有政無策


  圖:深圳市「限電令」今天實施,騎電動車上路的特殊行業從業員遭遇尷尬的過渡期。圖中一名駕電動車在工地賣盒飯者恐怕要加入失業大軍了

  黎冬梅攝

  【本報實習記者薛鈐文深圳三十日電】近期,根據深圳警方日前發布信息顯示,近年來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大幅上升,故發布「禁電令」,要求深圳自6月6日起,在福田、羅湖、南山等五個區內實行24小時禁行電動車,但此「禁令」一下,終究不敵民生呼籲的力量,在《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建議二稿)》中稱,「禁電令」以「限制」為主,「禁止」為輔。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發布的「限電令」稱,「7·1」將是《修改法案》執行「禁電令」的實施首日,騎電動車上路(龍崗區部分街道除外)將處以200元的罰款,之前備受爭議的特殊行業如郵政、快遞等脫離不了電動車的從業員又該如何?政策的遲遲未下達似乎使這些特殊行業遭遇上一個尷尬的過渡期。

  記者走訪深圳市郵政投遞局得知,目前他們也很關注關於「限電令」的政策變化,雖說《修改法案》已經進行了多處變動,其中包括對於投遞員騎電動車上路的要求,但是截止記者截稿時,他們仍舊沒有接到有關部門的通知,告知他們如何辦理草案提出的需配備的特殊行業行車證件。投遞員小張告訴記者,在深圳的投遞員中,每個人幾乎都會被分配近五、六公里區域範圍內的任務,負責投遞,一天通常會有兩次,每次負重150斤左右。

  據悉,深圳市內郵政局就擁有80多個投遞處,600多名投遞員,每天用電動車投遞。郵政局投遞局也嘗試過改用自行車投遞,但因工作量大,負重不輕,且會導致作業時間延長,導致郵件積壓等情況,常遭到顧客投訴,不得已又再次用回電動車進行投遞。

  專家表示,由於人大條例還在審議階段,並未生效成法律,交警部門也無法指定相關措施,因此明天起投遞員騎電動車上路也將可能被罰款。深圳市郵政局投遞局副局長吳素紅表示,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盡快出台一些政策,解決我們行業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