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2死車禍 的士司機脫罪

  【本報訊】的士司機李俊賢去年五月涉嫌在沙田衝燈撞向專線小巴,導致小巴失控翻車跌入行人隧道,令兩名乘客死亡一案,昨日法庭裁定李俊賢無罪釋放。

  疑衝燈及超速的李俊賢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控罪指稱,他去年五月十七日在沙田大涌橋路與沙田鄉事會路和沙田圍路交界,危駛駕駛車輛,導致四十五歲的李振龍和六十三歲的阮華超死亡。

  李俊賢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指出,由於小巴司機拒絕作供,另一名證人的證供又混亂,不可靠,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衝燈及超速,因此裁定被告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