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性犯罪個案 85%涉非禮「衰十一」

  【本報訊】一項針對五十四名未成年青少年及曾干犯性罪行的個案研究發現,八成半的個案青少年犯上非禮和俗稱「衰十一」的非法性交罪行;有三成三個案干犯性罪行的青少年年齡於十四歲或以下,包括兩名十二歲的小六男生,涉及非禮家庭傭工,以及年紀更小的女童。團體建議,應檢討現時性罪行犯罪的年齡界限,並透過性教育加強青少年自我保護及自制意識從而減少性傷害。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過去兩年間,共輔導一千一百多名被警司警誡的青少年。在涉及干犯性罪行青少年個案中,由○九年的二十四宗,增至去年的三十宗,增幅達兩成半。在兩年合共五十四宗干犯性罪行的青少年中,有三十二宗涉及非禮,十二宗涉及俗稱「衰十一」即與十六歲以下少女非法發生性行為,而兩者合共佔青少年干犯性罪行個案總數的八成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