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終極上訴押後審批


  圖:上訴庭決定押後裁決商人陳振聰向終審法院提出的上訴申請 資料圖片

  【本報訊】早前在龔如心千億遺產案中被判敗訴的商人陳振聰,於上月向上訴庭申請往終審法院進行上訴。上訴庭昨日開庭處理,陳以龔如心遺產金額超過一百萬元,作為遺產受益人和執行人的陳符合當然上訴權利為由申請上訴。不過卻遇上阻礙,華懋慈善基金和律政司一方均反對申請。律政司一方指出,○六年遺囑並沒有清晰說明有多少受益人,亦未能證明陳可分得多少。上訴庭最後決定押後裁決。

  陳振聰今早並無到庭,他早前所僱用的律師團昨日全部換人,並改聘侯劉李楊律師行,且由資深大律師周家明代表他申請上訴。周大狀表示,陳振聰是龔如心○六年遺囑的受益人,而遺產涉及的金額超過一百萬元,符合終審法院的「當然上訴權利」之規定,故此陳有權上訴至終院。

  周大狀以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產案件及藝人梅艷芳母親覃美金的案件為例,認為該些案件與此案相似,法庭均容許上訴至終審法院,故此案亦應批准上訴。不過上訴庭法官即時質疑,此案的實則受益人有多少並不清晰,與兩宗案例只有一個受益人並不相同,而且龔的遺產現時總值多少亦很難量化。

  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大律師陳肇基指出,原審及上訴庭均裁定○六年遺囑為偽造,即使遺囑屬真實,亦無指定遺產執行人,陳亦並非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因此陳並不符合上訴資格,因此反對他提上訴。

  律政司的代表、大律師殷志明說,根據○六年遺囑內容,始終不能確定陳可獨得的遺產之實際金額,而且○六年遺囑亦為○二年遺囑的延續,陳振聰並非唯一的受益人,因此反對上訴。

  周大狀回應時說,該份遺囑陳為龔的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及執行人,且應由他分配如何使用遺產。

  料一至兩周後裁決

  法庭最後決定押後作出裁決。據華懋方面估計最少一至兩星期才會有裁決。

  另外,在龔如心遺產案中被判敗訴後,陳隨即被警方拘捕指他偽造遺囑,○六年遺囑亦被警方拿走作鑑證,陳獲准以五百萬元保釋,並需於本月初再到警署報到。他早前曾分別自行去信行政長官、律政司司長及立法會議員,堅持手上的龔如心○六年遺囑是真確,並要求警方公開鑑證結果,希望有人可幫他「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