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高層命案妻囚終身


  圖:女被告Nancy Kissel昨由囚車押解離開法院   法新社

  【本報訊】美林證券亞太區董事簡崇諾(Robert Peter Kissel)2003年在南區陽明山莊寓所被殺案,其妻子Nancy Kissel昨日經重審後,再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Nancy的母親在庭外稱會考慮再替女兒上訴。

  架上眼鏡的女被告Nancy Kissel(四十六歲)昨在三名懲教署人員扶着進入犯人檻,她在犯人檻裡看似有點虛弱,不住前後搖晃。她的母親、繼父和生父等親友到庭聽審,「逼爆」整個法庭。其中Nancy的母親一度在庭上飲泣。

  母:擬再替女兒上訴

  Nancy生父在散庭後沒有回答記者問題,只匆匆到囚室探望女兒。Nancy的母親及繼父則在庭外表示會考慮上訴,他們稱,對裁決感失望,擔心女兒的心靈及情緒會否得到紓緩。其母親坦言對裁決感驚訝,認為雖然此次確為公平的審訊,但不明陪審團何以有如此結果;她稱,可能是因港人的文化差異所致。

  案件開審時,死者的父母曾到庭聽審,但現時已回美國,但他們的家庭律師到庭,並認為裁決公道,將會盡快通知死者的父母。

  由七男二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過前日下午及昨日共約十小時的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謀殺罪成。代表被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Edward Fitzgerald表示,按陪審團的裁決,雖只得一個判刑,但法官可根據英國的案例,向長期監禁刑期覆核委員會寫信表明,據精神科醫生意見被告確是在精神極度受壓下殺人,可因此減輕罪責,而且她過往行為良好,此次亦是她第二次面對審訊,她亦失去包括子女等一切東西,望可讓委員會考慮提早釋放她。

  高院法官麥機智判刑時說,根據法例,他只可以判處終身監禁;他亦不會對判刑作任何評論。  

  被告律師冀提早釋放

  案發於2003年11月2日,被告在港島南區陽明山莊寓所,疑將安眠藥混入飲品給丈夫簡崇諾飲下,再用金屬擺設擊打丈夫的頭部致死,然後以地氈包裹屍體,囑咐管理員搬至地庫貯物室。被告於2005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去年2月11日獲終審法院判處發還重審。終院法官當時指出,原審時控方錯誤引用精神狀況資料盤問被告,令陪審團質疑被告誠信,原審法官亦沒有向陪審團指出,被告有可能是自衛殺人。案件最終於今年初在高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