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招聘騙局騙財上百萬


  圖:學生以為花數萬元可去高速公路收費站做正式職工,孰料被騙 互聯網

  【本報記者段曉燕鄭州二十一日電】河南百餘學生因誤信廣告,花費數萬元,以為可去高速公路收費站做正式職工,結果莫名其妙地做了勤雜工,其中半途輟學的大學生亦不在少數。案發後,被告人供述:他們共詐騙金額上百萬元,而使用的詐騙招數是自稱能弄到省交通廳的「內部指標」。

  2008年2月,眾多被騙者都看到了一則招聘廣告。廣告稱:招聘高速路政、高速執勤、高速公路服務勤務人員;崗前學習3個月,上崗實習3個月(月資500元),實習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辦理三金(社會統籌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一險(人身意外保險),月資850-1800元。

  曾出示政府招工表

  發廣告的公司通達高速,其老闆名叫李國旗,自稱能弄到省交通廳的「內部指標」,並宣稱:對所招的學員由通達高速統一培訓,統一安排到省高速公路公司一線成為工作人員,培訓三個月、實習三個月,實習合格後,辦理三金一險。

  李國旗又拿出「河南省某局招工表」,要求當地派出所出具政審表後進行體檢等,並承諾簽正式合同。

  「看着政府機構的文件,我們都放心了,當時我們都是以到高速公路收費站當收費員為目的來的,但是大多被分配到收費站旁的服務區餐廳上班,每天12個小時,還強迫幹餵豬、種菜、拉糞等工作。

  每月僅支薪100元

  「前3個月每月僅支付100元的工資,且一直不簽訂正式合同,為了有個『正果』,我們能忍就忍。還有的在辦公室打閒工,但更多的則被打發回家等待分配。」受騙者張明如是說。

  2008年底,張明發現所謂的上班就是在服務區餐廳洗菜、切菜、刷碗、拖地,根本不是什麼正式職工。

  張明開始意識到自己很可能受騙了。他立即聯繫一起參加培訓的同學,結果發現同時上當的有一二百人,被騙現金也從3萬到15萬元不等。張明立即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記者今日從河南省鄭州市檢察院獲悉,經鄭州市惠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該案8名被告人李國旗、黃劍尉、朱長軍、王雪峰、岳紹俊、葉培然、俞明成、牛買生均被惠濟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不等。

  案發後,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證據證明從未委託任何單位進行招聘,自2008年1月以來也沒有進行過任何招聘活動。

  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向有關方面出具證據表明:根本不存在所謂交通廳「內部指標」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