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書見證婚俗發展史
圖:張祖仁(左)及洪偉(右)帶十分珍貴的古代婚書來港展出\本報攝
【本報訊】記者俞凱穎報道:中國傳統婚姻講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書六禮」更是古代包辦婚姻必不可少的禮儀,如今不少人結婚則盡量從簡,但仍要登記註冊一紙婚書。你對婚書的歷史又知道多少?福州兩位收藏家張祖仁和洪偉,帶來清朝到建國後多件婚書、結婚證及婚照在港展出,讓我們有機會認識上一代甚至百多年前的人,是如何成婚的。
張祖仁在一九七六年開始搜藏婚書、婚證。他說最早的婚書見於明朝,隨時間流逝,能傳世保留下來的十分罕有,紙張容易腐爛,後世子孫搬家清理遺物時,往往將祖先留下的婚書當垃圾扔掉,所以收藏品很少;張祖仁喜歡蒐集舊物,逛經小攤子或古物店時,發現不同年代的婚書均會買下,他認為各種款式的婚書見證了我國婚俗的發展史,見證了婚書藝術風格的演變,及社會的文明進步。
古代婚姻父母自定
今次展出的婚書文物共三百多件,其中歷史最為久遠的婚書,為一張褪色的清道光庚戌三十三年的婚書,用紅紙墨字寫成,上有「螽斯衍慶」四字,寓意子孫滿堂,繁衍不絕,整張婚書並沒有結婚者的名字,只有雙方家長的託付,婚書中的文句乃文人收取「書資」而寫,可見古代婚姻是由父母長輩自定,兒女無權做主。雖然紙張多處遭蟲蛀出了洞,價值卻頗為不菲,估值約一萬五千至三萬九千元人民幣。
另一重點藏品,為一張民國時期的童養媳婚帖,同樣,婚帖上沒有結婚男女的名字,只寫明主婚人及聘金等資料。「苗媳」即童養媳的意思,上面貼有政府發行的印花稅票,表示童養媳風俗受政府認可。洪偉表示,收藏婚書十一年以來,童養媳婚帖他僅藏一張,還有一張「解放童養媳的自願書」,寫於一九五零年十一月,立自願書者為侯門李氏,內容寫道:其子離家九年不歸,決定替媳婦解除童養媳身份,還其自由,顯示女性地位逐漸改善。
納婚書之前,議婚初期又有「判書」(又稱命書),張祖仁介紹,是當男方接到女方的生辰八字後,連同兒子的出生年月八字一併交予算命先生測合,要相生相合方可成婚,如屬猴的人配屬羊的人相合,配屬狗的人則會相沖。「議親單」,即訂婚的文件,農村尤其流行,單上寫明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包括牲畜、禮餅及現錢,富貴人家會贈送首飾。
乾書坤書各持一份
張祖仁說,從一九一二年起,手寫的婚書漸被油墨印刷的結婚證取代,其後政府頒發「印花稅法」,人們須到政府部門購買印花稅票,貼於婚書上面,方為獲官方認可的合法婚姻。展品中有一套辛亥革命年間的官婚書「乾書」和「坤書」,男女各持一份,寓「乾命坤命,相輔相成」之意。當時亦出現人們自定的訂婚書,字旁畫有桃花喜鵲等吉祥物,設計優美。受西方文化影響,民國年間也有人喜用西式圖案印刷喜帖,可惜沒有喜帖成品,展出僅有一件喜帖印版。
建國初期及「文革」時期,結婚證書多印有毛澤東頭像;改革開放後,則變為紅旗及紅星徽章。洪偉展示多張不同款式的毛澤東頭像結婚證書,他說當時人們把毛主席當神來膜拜;另有一張結婚證書印有林彪作的詩句,蓋發於一九六八年。
「中國婚俗婚書」展覽,在尖沙咀中港城地下大堂舉行,展期至本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