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棄高速公路 空姐哭斷腸


  圖:司機羅先生接載客人期間途經現場,好心送空姐到青馬大橋收費亭求助

  【本報訊】一名國泰空姐昨日由丈夫任司機乘車往機場方向,在青沙公路途中因感情問題爭吵,慘被連人帶行李驅趕落車,當私家車絕塵而去時更遭擦撞手腳輕傷,淒然流落公路徬徨無助,幸有好心七人車司機經過,載事主到青馬橋收費亭報警送院,警方暫列交通意外處理。

  倒楣空姐姓李(三十二歲),事發時身穿航空公司制服,並攜有行李,其夫姓張(四十歲)。現場在青沙公路過了南灣隧道不遠,好心司機羅先生(約五十歲),事發時正開工,駕駛銀色七人車接載一批顧客往機場。

  昨日中午十二時三十九分,空姐乘坐丈夫的私家車,沿青沙公路前往機場方向,車上放有其行李箱。途中兩人因感情事爭吵不休,當車輛駛出南灣隧道不久,有人老羞成怒,突然煞車停在路邊,把空姐連人帶行李推趕下車,之後踩油絕塵而去,汽車開動時曾擦過她手腳,導致右手和右腳擦損。

  不久羅先生駕車載客途經,見該空姐站在路邊飲泣,身旁有行李箱,覺得奇怪遂停車查看,發覺她繼續哭泣情緒不穩,擔心做出傻事,唯有「好人做到底」,仗義把她載往前面不遠的青馬大橋收費亭,通知職員報警,由救護車把空姐送往醫院治理。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暫列作交通意外。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除非行車故障、缺乏燃料、司機遇意外、發病、或緊急事故等情況,嚴禁司機在快速公路停車,也不可停泊路肩或中央分道帶,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另外,市民如無合理辯解在青馬管制區範圍步行,也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