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路費案」法官免職


  16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天價過路費案」中的四名責任人追責,主審法官被免職,調離審判崗位,庭長被免職,主管副院長被責成停職檢查,院長被誡勉談話。

  【本報記者楊家軍鄭州十六日電】

  河南高院認為,平頂山中院認定時建鋒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情出現重大變化,責成平頂山中院對此案認真審查,妥善處理。

  河南高院再次為基層法院出現的錯誤「善後」,今次是繼「趙作海案」後的又一件「煩心事」。河南高院作為審判監督的上級法院,在此次事件中,因監督指導不力,要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寫出檢查報告。

  河南高院副院長田立文通報稱,平頂山中院對「時建鋒案件」提起再審後,迅速將被告人時建鋒供述其弟弟時軍鋒參與共同作案的情況,通報給公安、檢察機關。15日晚,犯罪嫌疑人時軍鋒到公安機關投案。鑑於本案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平頂山中院已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把關不嚴 未盡職責

  河南高院黨組認為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峰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判決結果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平頂山中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不具備審判長資格,並稱是「官二代」。河南高院認為婁彥偉對案件證據審查不細,把關不嚴,免去其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

  在今次事件中「受牽連」的還有,刑一庭庭長侯曉宏因領導不力,負有主要責任,失職,責令平頂山中院免去其刑一庭庭長職務;主管副院長任建軍,主持審委會把關不嚴,沒有盡到應盡職責,經商平頂山市委同意,對其停職檢查;院長郭保振對幹部教育培訓管理不到位,對其誡勉談話。

  同時責成平頂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頂山市委寫出檢查,對平頂山中院在全省通報批評。

  弟弟自首 交代情況

  15日,時軍鋒在回家見過母親後,在家屬和媒體記者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時軍鋒投案後,出具了辦理假軍牌照的協議,交代了眾多重要情況,諸如:哥哥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的,案發後曾有人向他承諾,時建鋒很快可以被放出來。時軍鋒承認曾經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行賄,並稱在逃繳過路費過程中,收費站有「內鬼」協助,「每月向工作人員繳交5000元費用」。

  去年10月17日,平頂山市檢察院指控時建鋒: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並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僱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去年12月21日,平頂山中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此案披露後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院14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