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加簽協定防雙重徵稅
圖:香港與加拿大簽署協定。特首梁振英和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見證簽署儀式
【本報訊】香港和加拿大昨日簽署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全面協定,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與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見證簽署儀式。這是香港簽署的第26份避免雙重課稅協議,當中詳細闡明港加雙方的徵稅權及各種收入的稅率寬免,有助兩地投資者更有效地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增進兩地經貿連繫。
簽約儀式昨日在本港舉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部長兼亞太門戶事務部部長埃德·法斯特代表兩地政府簽署協定;特首梁振英和加拿大總理斯蒂芬·哈珀均有出席,見證簽署儀式。梁振英表示,哈珀是他上任後會見的第一個外國首腦,也是新的特區政府首次與外國政府簽署國際協定。哈珀表示,加拿大與香港無論官方或民間都有着緊密的互動關係。
過往,加拿大國民在香港所賺取的收入會同時被香港和加拿大徵收入息稅。在全面協定下,在香港所繳的稅款,可以從加拿大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減免。此外,在沒有該協定的情況下,香港的公司從加拿大設立的常設機構所得的利潤,如果源自香港,可能須在兩地課稅;在新協定下,這些公司在加拿大所繳納的稅款,將可以根據香港的稅務法例從香港所徵收的相關稅項中減免,從而避免雙重徵稅。
同樣的,過去香港居民若在加拿大收取利息收入,須向加拿大繳交25%的預扣稅,在全面協定下有關預扣稅稅率將會以10%為上限;加拿大向香港居民徵收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會由現時的25%降至以10%為上限。香港居民來自加拿大的股息收入的預扣稅稅率亦會由現時的25%降至15%,若符合某些條款,更可降至5%。
在全面協定下,香港的航空公司經營往來加拿大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比加拿大的稅率為低)繳納香港利得稅,而無須在加拿大課稅。現時香港居民從加拿大國際航運收入賺取的利潤,須在該國課稅。在該協定下,加拿大將豁免香港居民該等航運收入的稅項。
陳家強表示,加港簽署的全面性協定闡明雙方的徵稅權及各種被動收入的稅率寬免,有助投資者更有效地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他續說,全面性協定有助進一步加強兩地的經濟貿易連繫,並進一步鼓勵加拿大和香港公司在彼此地方營商投資。
香港與加拿大的全面性協定將待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開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該項命令須經立法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