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學習經歷」歧視視障生
圖:左起: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莊陳有、香港大學融合與特殊教育中心總監袁文得、香港大學教育學院高級研究助理鍾耀斌\本報記者胡家齊攝
【本報訊】記者胡家齊報道: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昨發表「視障學童參與『其他學習經歷』與『校本評核』時所面對的障礙」研究報告,結果顯示不少視障學生未能參與「其他學習經歷」的所有範疇,其中五成半學生曾被拒參與「體育發展」項目。協進會表示有關情況可能已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將於日內去信教育局反映及考慮向平機會投訴。
協進會本年中與香港大學合作調查,以面談方式訪問了二十五名新高中學制中四至中七視障生,了解他們在參與「其他學習經歷」與「校本評核」遭遇的困難。五成半受訪學生表示被校方拒絕參與羽毛球、足球甚至跑步等「體育發展」項目。協進會認為現今已有視障人士能完成四十二公里馬拉松,卻仍有學校公然拒絕視障生參與體育活動,情況絕對不能接受。
調查亦發現分別超過七成及五成受訪視障生於通識科及中文科「校本評核」過程中遭遇障礙,困難主要是難以閱讀資料中的複雜圖像,及往往較遲才收到供視障生閱讀的學習資料,缺乏時間完成習作。
失明學生Sam是首屆新高中課程畢業生,他表示多次被老師以「缺乏人手照顧」為由拒絕他參與參觀、海外交流團等活動,令他的「其他學習經歷」時數只有一百多小時,遠低於教育局建議的四百零五小時。另外,他於通識科「獨立專題探究」拍攝影片的部分遭遇重大困難,令他最終未能完成報告。他解釋由於教育局指引規定老師不能幫助同學完成報告,缺乏支援下只好無奈地放棄影片部分。只有一成視力的中六視障生Mark則表示在英文科的錄像評估中得不到剩餘時間的提示,影響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