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貪污案押後明年初再審
圖:由左至右:郭炳江、郭炳聯和許仕仁昨應訊後步出法院,三人均獲續保釋/本報記者蔡文豪攝
【本報訊】記者吳美慧報道: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兄弟捲入行賄港府高官案,昨第二度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郭氏兄弟、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五名被告均有出庭,控方表示,由於案件複雜,需要多三個月時間赴海外蒐證,獲法官同意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再審。
五名被告分別是許仕仁(六十四歲)、郭炳江(六十歲)、郭炳聯(五十九歲)、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陳鉅源(六十五歲)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昨午到東區法院應訊。負責今次檢控工作的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要求將案件押後,理由是需要赴新加坡、巴哈馬等地蒐證,拿取銀行誓章;同時控方亦正向Lord McDonald諮詢法律意見,以及準備法律文件。
除郭炳聯外,其他被告的代表律師均同意將案件押後。上次提堂是七月中,代表郭炳聯的是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今次改由同一律師樓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做代表。麥高義表示,諮詢過後,Lord McDonald或認為證據不足,不認同案中有關控罪。薛偉成回應指,Lord McDonald已初步同意所列控罪。另外,郭炳聯和陳鉅源,均考慮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
許仕仁關雄生不准離港
法官同意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五日,各被告的保釋條件不變。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和關雄生的保釋金,分別是五十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五百萬元和二十萬元。其中,許仕仁和關雄生不准離開香港,並需交出旅遊證件,其餘各人可離港,但需在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
許仕仁被控八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行賄公職人員罪,他涉嫌在二○○○年六月七日至○九年一月二十日期間,共收受約四千萬元利益,當中包括向新地屬下公司借五百四十萬元無抵押貸款,部分貸款獲每年延續還款期,免費租用新地旗下跑馬地禮頓山相連單位,每月租金十五萬元,期間他曾隱瞞正與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他亦被控收取其餘四名被告二千八百萬元。
控方案情透露,許仕仁截至去年底所負的債項高達七千二百萬元。
至於郭氏兄弟被指控向許仕仁提供利益,郭炳江面對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郭炳聯則共被控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觸犯行為失當,及提供虛假資料等。至於陳鉅源和關雄生則被控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案件於昨日下午二時開審,吸引五十名中外記者採訪,五名被告進入法庭時都被記者包圍追訪,雖然他們的保鏢寸步不離,但許仕仁仍被麥克風打中頭。整個聆訊只歷時約十分鐘,五人離去時對記者提問都是笑而不答,只有許仕仁被問到會否擔心官司時表示「唔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