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並罰或囚20年


  【本報記者隋曉姣北京十八日電】根據已披露案情,王立軍涉嫌受賄305萬餘元,徇私枉法和叛逃罪存在自首坦白情節,且因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被認可有重大立功表現。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對大公報分析,綜合上述因素王立軍或被判處有期徒刑18-20年。

  王立軍今年2月叛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始終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對此,起訴書給出了關鍵信息:王立軍犯叛逃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阮齊林分析,對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叛逃要從重處罰,但王立軍的自首情節讓他的判罰可能低於10年。「畢竟他的自首意義很大,從寬處罰會為大家樹一個榜樣。」

  庭審結果又透露,由於王立軍對薄谷開來涉嫌殺人案重建檔案、調查補證、保留物證,其徇私枉法罪也符合從輕處罰條件。阮齊林指出,參照此前重慶公安局副局長的判罰,王立軍徇私枉法罪量刑應在10年以上,但補救和挽回的情節讓他可被從輕處罰,因此該罪的量刑應該是剛剛超過10年。

  受賄罪或判10年以下

  阮齊林指出,王立軍涉嫌的四個罪名中判刑最重的應是受賄,而根據近年來的一般尺度,王立軍305萬的受賄金額應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成都中院認可他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可減輕處罰,意味着他的受賄罪可能被減輕至10年以下。至於濫用職權罪,如果不存在徇私動機最高刑是7年,存在徇私動機最高刑是10年。在數罪並罰下,相信王立軍最終很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8-20年。

  對於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9月17日不公開審理王立軍的叛逃罪和濫用職權罪,阮齊林表示認同。他指出,王立軍的濫用職權罪涉及到竊聽和使用特殊偵查手段,對什麼人竊聽、使用什麼偵查手段、需要哪一級部門來批准均屬國家秘密,不對外透露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