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再涉漏報 隱瞞利益達十年


  圖:何俊仁再捲入懷疑漏報利益事件/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戴正言報道: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接二連三被傳媒揭發向立法會漏報利益,全城炮轟他誠信破產。何俊仁昨日又被踢爆涉嫌漏報一間用作收租的公司長達十年,以及涉嫌漏報曾參與樓宇買賣並獲利的公司的股份轉讓,這是他在近一個月內第三度被揭發涉嫌漏報。不過,何俊仁昨日再「例牌」發聲明否認漏報。

  昨日有報道指出,何俊仁早於一九八六年與友人合組一間名為「卡威投資有限公司」,用作收租用途,何俊仁當時佔一半股權,他在一九九五年當選議員後,向前立法局申報持有該公司股份及擔任董事,但在一九九八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就沒有再申報有關投資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於一九九八至二○○八年間沒有任何股權變動的紀錄,意味何俊仁有可能漏報該公司股份利益長達十年之久。

  另外,何俊仁於一九九一年與友人合組一間名為「基華有限公司」,該公司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三年購買了兩項物業,獲利逾五百萬元。何俊仁在一九九五年當選後,隨即將股權轉讓給另一間海外公司,並辭任該公司董事,間接毋須向前立法局申報該間公司,事件耐人尋味。

  何俊仁昨日發聲明表示,早於一九九五年已經全數出售「基華有限公司」的股份,並辭任公司董事,此後,他在該公司並無任何利益。他稱,自己其後成為立法局議員,按規定是毋需申報曾經持有的股份。至於「卡威投資有限公司」,何俊仁亦表示,在一九九六年曾向立法局申報有關公司股份,由於他在一九九八年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聲明中,已聲明有關公司早於九七年已成為「不活動公司」,即是該公司已完全停止運作,因此他在一九九八年再無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