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依據判定李旺陽自縊


  圖:邵陽市大祥區人民醫院方位示意圖/中通社

  【本報訊】中通社消息:7月12日,湖南省公安廳委託香港中通社發布了李旺陽死亡事件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6月19日至7月9日,湖南省公安廳聯合調查組對李旺陽死亡進行了全面調查核查,從現場勘查情況、物證檢驗與鑒定情況、屍表檢驗情況、視頻監控情況、偵查實驗情況及屍體解剖檢驗情況六方面確認李旺陽係自縊死亡。中國法醫學會專家組6月21日赴邵陽市對李旺陽死因及性質進行複查,並於23日出具《法醫學鑒定專家諮詢意見書》,指出「李旺陽第4頸椎橫行骨折出血」這一損傷符合縊死的死亡機制類型,是證明李旺陽係自縊死亡的重要客觀依據。

  湖南省公安廳聯合調查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赴邵陽市對李旺陽死亡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複勘、檢驗,對言詞證據進行審查,查看現場視頻資料,對所有處置措施和證據的程序性、合法性、真實完整性進行核查,並進行了偵查實驗,訪問詢問了相關人員。

  自縊布條係病床床單

  (一)現場勘查情況。李旺陽所在病室進門為過道,過道北面為衛生間,靠北牆由東向西依次擺放16-19號病床。李旺陽的16號病床床單為白色布單,邊沿摺在床墊下,西側邊緣整邊呈撕裂狀缺損。17號、18號病床未見異樣,靠窗的19號病床(空床)呈東南─西北斜向擺放,床西南角距西牆29厘米,西北角緊靠西牆,床上有床墊無床單,床墊的西南角有弧形花紋鞋印兩枚。病室西牆上的雙扇推拉窗(窗外為不銹鋼防盜網)完好無損,距地200厘米的窗橫樑上有15處灰塵減層的觸摸痕,距地217.5厘米的防盜網橫柵上提取灰層汗液混合指紋一枚。李旺陽屍體面朝窗外,上着白色短袖衣,下着花色中長褲,雙腿屈曲,腳穿拖鞋接地,腳跟懸空,頸部套有白色布條,布條的繩結位於頸部右側,呈不完全縊型,「提空」明顯,繩結上部懸掛在防盜網由南向北第5-6豎條距地217.5厘米的橫柵上。

  (二)物證檢驗與鑒定情況。經檢驗鑒定,窗戶防盜網上提取的指紋係李旺陽右手拇指所留,提取指紋部位的擦拭物僅檢出李旺陽本人的DNA分型;靠窗的19號病床床墊上提取的灰塵鞋印係李旺陽所穿拖鞋(自帶)所留;李旺陽屍體頸部提取的白色布條係16號病床床單整體分離物。

  視頻顯示無其他人員出入

  (三)屍表檢驗情況。6月6日8時32分,在李旺陽死亡病房進行初步屍表檢驗:屍斑位於雙下肢,呈暗紅色,指壓可褪色;屍僵存在各大關節,較強直。根據屍斑、屍僵等早期屍體現象,分析推斷死亡時間為6月6日凌晨1-3時。6月6日17時36分,在邵陽市神龍殯儀館對冰凍保存的李旺陽屍體進行全面屍表檢驗:屍斑位於背側等體表底下未受壓部位及雙下肢,呈暗紅色,指壓不褪色,屍僵存在各大關節;左眼微閉、右眼睜開,雙瞳孔散大,直徑5毫米,舌尖露出齒列外0.5厘米;頸前甲狀軟骨上方有1.5厘米寬的索溝,自頸左側下向右上延伸至右耳下方「提空」,總長度為36厘米,受力部位索溝伴有表皮剝脫;左膝髕前有1.5cm×0.6cm壓痕,右膝髕前有1.7cm×0.8cm壓痕,均無表皮剝脫;其餘體表、口鼻腔黏膜未見破損,可排除捂口鼻等動作的機械性損傷。

  (四)視頻監控情況。大祥區人民醫院7樓進入現場區域唯一通道的視頻資料顯示:6月5日22時至6月6日6時28分,進出7樓病房區域的人員共7人,分別是醫生粟恆、護士庾香艷、病友李樂生和陪護人員吳竹英、林鳳蘇、王新娥(女,55歲,大祥區檀江鄉清風村村民,係12病床陪護)、王尚坤(男,28歲,湖北省南漳縣九集鄉村民,係13病床陪護),無其他人員出入。

  6月19日晚,大祥區公安分局組織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醫生和護士、病友和陪護人員、大祥區居民10人,觀看了該時段的視頻資料,對進出病房區域人員進行了辨別和確認。現場訪問情況與視頻資料顯示情況一致。

  (五)偵查實驗情況。調查組在現場進行了偵查實驗。偵查實驗證實:能徒手將與李旺陽頸部布條材質相同的現場床單撕成布條;在與李旺陽死亡現場相同的現場條件下,處於失明狀態能獨自完成全部縊頸動作;與李旺陽頸部布條材質相同、規格相近、打結方式一致的布條(寬8.6厘米)最大承重力為87.3公斤。

  屍檢符合生前縊死

  (六)屍體解剖檢驗情況。6月8日16時26分,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專家組對李旺陽屍體進行解剖檢驗。6月19日,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李旺陽頸部索溝符合生前形成的縊溝特點,頸4椎體橫行骨折伴出血符合縊頸過程中頭頸部過度後仰及上下牽引力作用所致(年長及骨質疏鬆也是參與因素),其餘體表及內臟器官均未見機械性損傷徵象,口鼻腔皮膚、黏膜亦未見出血及破損,可以排除機械性損傷及捂壓口鼻部致死,毒物檢測未見異常,符合生前縊死。

  第4頸椎橫行骨折出血

  6月21-22日,中國法醫學會專家組赴邵陽市對李旺陽死因及性質進行複查,並於23日出具了《法醫學鑒定專家諮詢意見書》,結論為「李旺陽死亡係自縊所致」。《意見書》指出,「李旺陽第4頸椎橫行骨折出血」是證明李旺陽係自縊死亡的重要客觀依據。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和證據綜合分析,聯合調查組、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和中國法醫學會法醫專家組一致認為:李旺陽死亡係自縊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