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事件 責在美國\□大衛
圖:雷曼迷債爆煲事件,累及本港數以萬計的投資者苦主,美國當局實是責無旁貸
立法會雷曼小組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認為多名本港現任或前任財金官員有失責之嫌,讓銀行以違規銷售手法,向投資者推銷高風險的結構性投資產品。不過,平情而論,雷曼迷債爆煲事件罪魁禍首是美國當局,容許投行將毒資產打包出售,又錯估形勢不拯救雷曼,引發禍延全球的金融海嘯。
銷售毒資產拖累全球
經過三年多時間,立法會雷曼小組委員會終於發表三百多頁的調查報告,對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表示譴責,認為他未能在銀行業證券業務增加時,加強巡查銀行的違規銷售活動,又對證監會前主席韋奕禮極度失望,原因批准雷曼迷債以類似債券的名稱出售,誤導投資者。報告亦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作為問責官員,未有檢討金管局與證監會的監管問題。雖然如此,仍有一批雷曼苦主要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引咎辭職。
然而,雷曼小組十六名委員中,有三名委員不同意報告結論,拒絕簽署,其中黃宜弘指雷曼事件神仙難救,而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發表聲明,不認同小組報告對其譴責的結論,雷曼事件是環球金融危機下產生,香港不能獨善其身。
美財政部長應受譴責
其實,雷曼迷債爆煲事件,累及本港數以萬計的投資者,美國當局應負最大責任。當年美國銀行監管機構放任投資大行,將次按毒資產打包在全球出售,變成高度風險、非常複雜的結構性投資產品,竟然又可在零售層面出售,而美國嚴重低估雷曼破產的負面影響,放手不打救雷曼,結果觸發衝擊全球金融市場以至經濟的金融海嘯,迄今的後遺症仍然存在,目前歐債危機就是金融海嘯的延續,美國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年的美國財政部長保爾森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本港財金官員在雷曼迷債事件固然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但要負上全部責任卻不甚公平。首先,百年一遇金融海嘯,全球一同受累,香港根本不能幸免,逃過一劫。其次,沒有一個監管制度或條例是十全十美,難保沒有漏洞,最重要的是適時檢討與優化,才能保障投資者。
優化監管架構未晚也
美國投資大行雷曼在零八年九月倒閉,事出突然,其所擔保的結構性投資產品迷你債券爆煲,涉及金額一百二十五億,受影響的雷曼苦主逾三萬多人,其後金管局、證監會與十六間分銷雷曼迷債的銀行達成回購協議,大多數投資者取回大部分本金,而兩間監管機構包括金管局與證監會跟着推出多項措施,針對銀行違規銷售問題,以改善投資產品的銷售手法、中介人的業務操守及投資者教育,例如將一般銀行業務與證券業務分隔、銷售結構性產品設立冷靜期及作出風險評估等。同時,為投資者提供解決糾紛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以及加強投資教育的投資者教育中心分別在本月與年底運作。
有必要進一步加強銀行與證券業的監管,防止違規銷售活動重現,設立超級監管機構的建議,即將銀行與證券納入一個監管機構宜重新研究,而目前建議中的集體訴訟權,亦可擴大至投資者,保障其應有訴訟索償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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