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松青被頒令破產

  【本報訊】前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因拖欠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逾億元古董賠償金,去年十月遭林秀峰申請其破產,案件昨原定在高院開庭聆訊,陳松青卻沒有到庭抗辯,聆案官何志賢隨即以當事人放棄抗辯,即時頒令陳松青破產。不過,陳仍然有權向法院提出反對破產令。

  林秀峰去年中獲高院判其索償勝訴,可向陳松青討回兩件古董以及拍賣三件古董的收益一億一千萬元,陳申請上訴不果,林依判決有權先取回賠款,但陳遲遲未肯還款,林卒決定以申請陳破產的終極法律手段,迫令對方還錢。因為法庭若頒下破產令,法院便會把陳名下資產交回破產管理人重新分配,以清還所有債權人的欠款。陳除了未賠償過億元予林秀峰外,林之後再獲高院判其額外得到一千一百八十萬元古董拍賣差價賠償金,理由是當中兩件已出售的古董出現損壞,以致影響最終拍賣收益。

  資料顯示,佳寧集團於一九八三年遭申請清盤,陳松青名下的多件珍品被收歸清盤人,以出售還債。林秀峰在一九八二年五月應陳松青要求,借五件古董給陳放於佳寧中心,當中包括一件極名貴的清朝錦雞圖雙耳瓶。林於一九八七年要求陳將古董歸還但不果,事情一直拖延至二○○五年,林從報紙得悉,原本屬於自己的錦雞圖雙耳瓶已透過蘇富比拍賣行,以天價一億一千五百萬元售出,馬上興訟向陳追討。陳則否認向林借古董,辯稱是以五百萬美元向林購入其中三件古董,另兩件是他向其他收藏家購入。陳最終被判敗訴。陳之後不服高院判決,提出上訴,並向上訴庭申請暫緩執行判決。但上訴庭認為陳沒有合理勝訴期望,故駁回其申請。代表陳松青的大律師曾於庭上表示,如要陳賠償後再上訴,會對他構成很大財政壓力。陳最後選擇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