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免死露曙光
圖:吳英
【本報記者隋曉姣北京十四日電】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報已進入死刑覆核程序的吳英案最新進展,以「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金融詐騙犯罪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複雜」形容吳英案,並表示最高法將嚴格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案件。最高法的回應迅速引發各方的解讀聲音,專家對吳英免死「謹慎樂觀」。
「吳英集資詐騙案在一審、二審期間受到媒體和社會各階的廣泛關注,已經有不少報道和評論,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報送覆核死刑的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今天就吳英案回應稱,這個案件作為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金融詐騙犯罪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複雜,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覆核審理過程中,將依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犯罪事實和證據,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好這個案件。
今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吳英的上訴,維持對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審裁定。
吳英案二審被判死刑後,引發海內外輿論廣泛關注。中國官方媒體2月6日發文關注吳英死刑案,圍繞案件定罪、量刑、民間資本出路、社會公平等多個問題展開討論。
最高法注意到輿論關注
針對最高法今日的回應,北京理工大學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對大公報表示,最高法對吳英有利和不利的表態各有兩句,有利的話是「案情比較複雜」、「審慎處理」,不利的則是對案件「金融詐騙犯罪」的定性和所謂「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因此,他對這一表態的解讀是「謹慎樂觀」。
同樣有分析的聲音指出,最高法應該還未正式開始審理此案,因此案件表態的依據是浙江高院的判決書,使用「集資詐騙案」的用詞很正常。此番回應至少說明最高法注意到輿論的關注,是積極的信號。徐昕就此表示,因為吳英案的爭議很大,究竟是有罪還是無罪、該判什麼罪都存在爭議,從高法的回應來看,吳英免死應該不成問題,但文字中仍存殺機,所以對此番表態的解讀是「謹慎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