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醉酒是狡辯可判斷
圖:疑兇稱受傷亦須送院,在酒醒後報稱遺忘殺人記憶
【本報訊】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表示,平日沒有飲酒習慣的人,在偶然豪飲後,由於無法適應大量酒精不勝酒力,有機會出現俗稱「斷片」的現象,失去醉酒後的一部分記憶,但有部分人士只是砌詞狡辯,掩飾所犯的罪行。
李德誠說,分辨的標準在於醉酒後是否可做出複雜的行為,部分人士在酩酊大醉後會爛醉如泥,連站起步行都有困難,猶如「昏迷」般要朋友攙扶;但如果聲稱喝醉,仍懂得乘車回家、打架,甚至強姦,非禮及殺人等嚴重罪行,有可能是「借酒行兇」,以此作為藉口想推卸罪責。李醫生指出,在此情況下,疑犯通常會判處羈留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法醫及精神科醫生為疑犯進行精神觀察、治療、評估或特別心理服務,並分析疑犯的心理狀況,因個別病態會從特別的病徵看出,與「講大話」有明顯分別。精神分析報告會交予警方,決定是否作出起訴,另外報告會呈送交法庭作參考。
除醉酒外,在遇上重大意外事故如海嘯等天災,或被強姦的受害人中,亦會出現喪失部分記憶的現象,大腦會將該段「不想記下來」的記憶自動關閉,隱藏在腦中某處,如要找出該段記憶,須由專家或醫生用特別的方法將其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