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細糧」僱主立心供少?


  圖:建築業常見以「大細糧」支薪

  除透過強積金對沖機制減少公司開支,部分僱主會更以「縮骨招」進一步減少有關強積金的支出,最常見手法是更改員工薪金結構,將月薪一分為二,化為「底薪」及「津貼」。在計算強積金供款金額時,僱主只用底薪計算,以減少供款。又有僱主會在解僱員工前,將員工降職減薪,減少應支付長期服務金的金額。

  據飲食業前線員工透露,行內普遍出現「大細糧」情況。所謂「大細糧」,即是把月薪劃為底薪的「大糧」及津貼的「細糧」。如員工月薪為8000元,當中1000元至3000元僱主會用花紅、生活津貼、交通津貼、勤工獎等等名義發放,變相令員工月薪變成只有5000至7000元,令僱主強積金供款減少。同時,有部分僱主會以現金發放「細糧」,以防留下任何記錄,即使未來出現強積金計算爭拗,員工亦無交收紀錄證明薪金高於呈報的底薪。

  飲食業職工總會主席郭宏興承認「大細糧」在行內出現多時,但員工多基於生計而噤聲。他又說,自從立法表明員工工作滿兩年被解僱時,僱主需要發放遣散費;工作滿五年被解僱,僱主需發放長期服務金,不少僱主就只以小於兩年的合約聘用員工,甚至只聘用兼職員工,避開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據了解,香港地盤工人亦普遍出現「大細糧」支薪,部分薪金水平更只是口頭承諾。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周聯僑指出,由於地盤工程多屬外判,部分工種上班日數不多,僱主遂藉此減少強積金供款,日後計算需支付的遣散費金額亦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