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玉戈勾割用/李英豪


  《禮記·檀弓》謂:「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尚書·說命》載:「惟干戈省厥躬。」我國古代以戈為兵器(最初是為了對抗兇猛野獸)。大動干戈,就是戰爭。初用石製,其後用更堅硬的玉。現今有些古玉收藏者,卻分不清楚高古玉戈的形制和用法,甚至與周代玉圭、玉刀等混淆。

  附圖為出土的商代玉戈,天然朱砂沁。由於長期受地熱等因素影響,四周礦物質慢慢地滲入玉表,故造成朱砂沁、銅綠沁或石灰沁等。商代始,玉戈作武器漸盛行,迄東周才減少。東周後已甚少有玉戈(出土數目可知)。商代早期文化遺址發掘不多,最具代表性為河南偃師二里頭文化三、四期者。商代中期玉戈較多,河南鄭州、山東泗水、北京劉家河和湖北龍城等地皆有出土;不少玉戈甚精美,也比較大型。

  古玉戈的形制,其實仿自獸角,屬於「勾兵」,亦即「曲刃」;兵戎相見時,功用乃「勾」與「割」。《晏子春秋》謂:「曲刃鈎之,直兵推之。」戈,裝繫於長木柄上,是與柄端成直角。車戰時,橫割或彎鈎較方便有效,故不是像矛般直刺;而本身是板狀體,形肖刀,一側有刃,頂端為尖鋒。下端似刀柄的部位稱為「內」,刃部稱為「援」;其寬與窄不同,主要類型隨年代及需要而變化;有些「援」與「內」之間有裝飾性的凸齒。戈的中部有一隱起的脊線,線兩側微凹;尖部刃與邊部刃之間有一凸起小隔線。近仿品皆沒有這些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