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查「佔中」 反對派議員心有鬼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援引「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徹查「佔中」背後的組織策劃者及資金來源,動議在反對派議員百般阻撓下被否決。

  建制派議員要求徹查「佔中」,不僅及時、正確,而且絕對有必要。事實是,根據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就涉及社會整體重大利益事件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是議員的主要職能和權責。而在過去,此項「權力及特權法」經常被反對派議員所引用以至濫用,如當年前房屋署署長梁展文,退休「過冷河」後到某大地產公司任職,被反對派議員指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援引「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對之展開調查。

  當年的梁展文事件,涉及的只是個別官員的操守問題,而且事後也證明所謂「官商勾結」之說是不存在的;但當時反對派議員不僅出動「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而且像「審犯」般不斷傳召有關人士到立會應訊和作證,耗用了大量公帑。

  而「佔中」至今已逾一月,全港七百萬市民的生活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法治、經濟、民生嚴重受損,而且,大量資料顯示,事件中有外國勢力介入,目的是在港發動一場旨在推翻政府的「顏色革命」,怎麼,「佔中」的嚴重性難道還比不上梁展文事件?

  反對派議員當日殺氣騰騰的要徹查梁展文,為什麼今日對「佔中」、對「三丑」、對「黑金教主」黎智英,以及對他們背後的「大水喉」美國民主基金會,卻如此的「溫和恭儉讓」,而且百般的予以包庇和維護?是不是他們自己心中有鬼?害怕查「佔中」最終會查到他們自己頭上?

  事實是,在「佔中」行動中,以至在長期的抗中亂港活動中,他們絕對是處於一個非常不光彩、而且「不乾不淨」的位置,確確實實是心中有鬼、見不得光!

  就在「佔中」前後,經傳媒追訪及「股民」網上爆料,「黑金教主」黎智英,公海密會美國情報頭子、同赴緬甸「投資」,而大量銀行「過數」單據及會計文件、信件在網上披露,公民黨、民主黨、工黨,沒有一個不收受過黎智英的巨額捐款,其中,收了五十萬的毛孟靜說是「老公送?」,「長毛」、李卓人則辯稱五十萬、一百萬只是「袋住先」,而其後李卓人的「職工盟」再被揭出長期收受美國民主基金會「捐款」達一千二百萬元……。

  事實擺在眼前,昨日在立法會阻撓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反對派議員,建制派應該替他們「對號入座」、拿出網上單據,一個一個的追查有沒有涉及收過黎智英的「捐款」?如果是「受惠者」,那麼,不用再問,他們之所以反對查「佔中」,完全是為了要袒護和包庇他們的「財神」,正是「吃人家的咀軟、拿人家的手軟」,查「佔中」就是查「黑金」,他們還有不拚死「?身護主」的嗎?

  立法會反對派議員長期以來佔據議席,不為民辦好事、辦實事,在「佔中」此一嚴重損害法治的重大政治事件面前,他們身為立法者,不僅不挺身維護法治,反而為違法者張目,為外國勢力「打掩護」,他們自己本身就應該成為被徹查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