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建議收監800違法假釋犯
圖:廣東一名假釋罪犯被收監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記者賈磊北京二十九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一份報告顯示,針對一些「有權人」「有錢人」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自今年3月至9月底,最高檢已建議收監執行800名罪犯,其中包括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處背後徇私枉法的國家工作人員129人。
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9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的報告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最高檢時隔8年之後再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匯報規範司法行為的工作。
這份報告從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健全司法規範體系;圍繞檢察權運行重點環節,嚴格規範司法辦案活動;強化辦案管理和監督制約,促進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等5方面介紹8年來檢察機關司法規範化的最新情況。
在嚴格規範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方面,報告指檢察機關規範刑罰變更執行監督。對原廳局級以上、縣處級職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的,必須分別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人民檢察院備案審查。今年3月起,最高檢部署開展專項檢察,重點監督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罰變更執行情況。規範偵查監督和公訴工作方面,報告指檢察機關健全非法證據排除機制,堅持全面調取、綜合判斷各類證據,堅決排除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的言詞證據。2013年以來,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訴2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