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基改」強制標籤
圖:香港暫時無法例監管基改食品的銷售和標籤
消費者委員會近年曾兩次調查基改食物標籤問題,發現現時食物標籤混亂,有些標明「非基因改造」食品中驗出基改成分。消委會建議政府立例監管及強制標籤基改食物,保障市民權益。
消委會分別於2013年及2011年測試粟米及豆漿中的大豆是否有基改成分,發現當中5款含基改粟米的食品未標明是基改食物,而13款標示「非基因改造」豆漿中卻檢出基改大豆成分。
香港現時執行的《基因改造食品自願標籤指引》(下稱《指引》),規定任何預先包裝食物如其配料含有5%或以上的基改材料,製造商可在自願下在配料表中標明「基因改造」。《指引》中亦列明不建議使用「反面標籤」(即註明食物及配料均無基改成分)等絕對性字眼,認為類似標示容易誤導消費者,若使用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內地已實行強制標籤
消委會表示,香港暫時無法例監管基改食品的銷售和標籤。《指引》屬自願標籤性質,並無法律約束性。在此情況下消費者未必能知悉食品是否由轉基改材料製成,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反觀內地、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及地區已實行全部或部分食品的強制標籤措施。
鑒於基改食品在安全性以及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存在爭議,消委會建議政府盡快訂立強制性基改食物標籤制度,保障市民知情權。若食品或其配料含有超過1%的基改成分,就必須作出「正面標籤」(即註明食品中包基改成分)。而在使用「反面標籤」方面,消委會不建議生產商在商品標示「不含基因改造成分」或「非基因改造」等標示。基改食物亦需經過當局的安全評估和批准,方可在市面銷售。
在監管基改食物法例生效之前,消委會認為政府應全面評估《指引》成效,加強抽驗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等大量生產基改食品的國家,及時公布食品的基改成分及結果,保障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