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兵的「紅脖子」文化/椰 檸


  圖:內華達州民兵作好準備,隨時開火(椰 檸提供)

  美國法律的制定與運作有聯邦和州兩個範疇,這使得法律系統出現很多難以在短時期內說清孰對孰錯的事情。今年四月份在美國內華達州的幫克維爾(Bunkerville)出現了一位六十七歲的農民「英雄」克利文.邦迪(Cliven Bundy),就屬於一個在聯邦和州對土地所有權上爭執不清的棘手事情。我只想粗淺地說說對這件事表現出來的美國文化的一點感覺。

  農場主邦迪因用武器公然對抗聯邦政府對他的罰款條例而揚名全國。政府對他放牛吃屬於聯邦的地裡的草二十年而罰款百萬美元,並派出巡警試圖沒收他家五百頭牛充公。而他則說他根本就不承認聯邦政府的存在,因而也就拒不承認他放牛的地是屬於聯邦政府的,從而交罰款在他這裡就成了無稽之談。他是一個有十四個孩子的一家之主,也是一位註冊的共和黨人,他的孩子都荷槍來幫他捍衛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和放牛權,而周圍數十里也有約五十位擁有真槍實彈民兵支持他的行為,民兵在他的家旁邊搭建帳篷為維護他的土地而戰鬥。有大量的圖片展示了這些民兵的武器是殺傷力極強的衝鋒槍,他們具備狙擊手的技術,把聯邦巡警壓在山下,瞄準在準星範圍內,好不威風。

  邦迪還得到了來自自己的州和別的幾個州(肯塔基、猶他、華盛頓等州)的共和黨人領袖的支持,直到他發出了被人們指責為種族主義的言論,即聲稱黑人也許在奴隸制時代還生活得比現在這個靠救濟生存的時代更好,這些共和黨人才紛紛表示和他要保持距離,不支持他的種族主義言論,也不再支持他抵抗政府的軍事行動。

  由於他的家族顯示出極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以及民兵顯示出誓死一戰的決心和架勢,本來處於強勢的巡警反而處於極為不利的局面,對峙兩周後,奧巴馬政府表示撤退,土地管理局的助理主任在《紐約時報》的採訪中表示他們將用行政和司法手段來繼續處理這件事。

  而邦迪則表示,他會每天都開一次新聞發布會。照片上他站在美國國旗前方,頭戴牛仔帽,這樣的形象和舉動被共和黨人稱為「愛國者」。

  這個事件被同情邦迪的人們認為是象徵了聯邦主義和州的權力之間的鬥爭,聯邦是在濫用其權力對西部土地進行苛捐雜稅。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支持邦迪的行動,內華達州的放牛人協會,儘管表示對邦迪的同情,但是並不贊同他這種對抗方法。他們認為邦迪的行動是無政府主義者的表現。

  邦迪說:「只要我們感覺很好,我們就會在這裡聚集下去,不會離開這裡。」邦迪的一個兒子說他父親給聯邦政府上了一課,「我們把他們趕走了,我們是認真的」。

  我從這件事和人們對這個事情的評論看出了一些值得深究的東西。邦迪沒有對土地到底是誰的做出詳細解釋,只是強調不承認聯邦政府。對邦迪比較一致的看法是他是一個「美國紅脖子」代表人物,紅脖子這個詞是一個屬於美國次文化範疇的概念,指的是教育程度不高的體力勞動者,思想趨於保守。很多北方美國人對南方美國人有一種不太好的印象,認為南方人是紅脖子,有一點像中國城市人稱呼農村出來的人為「鄉下人」,帶有輕視和貶義。如今邦迪這個「紅脖子」和他的家庭以及周圍的民兵都出了名。他們在對記者發表談話時,口口聲聲總是說「現在是美國該醒來的時候了,我們是為自由而戰」。

  那麼,從已經發生的情況我們可以問,什麼是邦迪們要的自由?不承認聯邦政府合法性的言論自由?只要政府要來罰款,人們為了所謂的自由就要拿起槍來保衛自己的利益?這種邏輯本身是不是說法律是和自由完全對立的?人們的自由在這裡被等同於個體維護自家利益、無視國家利益或法規,這等於把自由與法律變成了水火不容的兩個對立面。難道法律不是為了維護大眾的自由而必須犧牲一小部分違法的人的自由嗎?

  這個事件讓我再一次看到選擇政治口號要有策略,「我們是為自由而戰」有政治正確性,是美國人最喜歡的策略口號,它最能在一剎那就爭取到所有還沒弄清青紅皂白但是一向喜歡和政府唱反調的人的人心。這句話是靈丹妙藥,不管具體情況如何,搬出這句話來捍衛自己的暴力取向準不會有錯。猶他共和黨人Shawna Cox說「這是拿回美國的開始」。這是不是想說,用槍來保衛自己的土地(儘管這土地是否自己的還要打一個大問號或可以上訴進行法庭辯論)就是共和黨所要的美國?那麼美國和無政府主義有什麼區別?從這件事確實可以看到有的共和黨人想讓聯邦政府垮台的激進立場。

  同時這件事也使我看到了有相當部分的美國人為什麼對奧巴馬政府要加強槍枝控制如此刻骨銘心地反感以至於仇恨。這不恰恰說明了,只要民眾手裡有槍,政府也奈何不了民眾嗎?聯邦巡警無奈地撤退向民眾發出了一個極其自相矛盾的信號:只要有槍就可以和執法者對?幹,那麼法律的存在只是針對沒有槍炮的人咯?那麼這樣是否鼓勵人們效法公然抗拒執法的西部「紅脖子」們?

  美國民眾對邦迪的態度是分化的,有人同情邦迪有人反對。分化的態度讓我看到了美國人對聯邦政府的反感和抵制有非常深厚的社會基礎,也可以說這已經是一種政治文化。

  從海外華人網站我還看到有些華人對此事極度興奮和極高的評價,說:「這應該是本年度的,也是二十一世紀以來的,最震撼,最有價值,最激動人心的新聞!當代牛仔,內華達的民兵,將以此事,載入史冊!這才是真正的理解和展示:什麼是美國人民,什麼是美國,什麼是美國社會制度。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深刻的理解:為什麼美國人,視槍如命!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憲法第二修正案是必要的。我喜歡紅脖子,我就是紅脖子!」

  這樣的評價,顯然是把美國人民等同於紅脖子,認為紅脖子持槍抗拒政府的行為才真正代表了美國精神,這種觀點以為自由就是無法無天,這是對自由精神的污衊,卻還以為自己理解得「很深刻」。自由,是國家保證每一個人都有追求幸福、平等、發展的權利,把一個需要更多的細節的追蹤和調查的事件,過於簡單化地下穩了自己造的結論,我看只能是唯恐美國不亂的一廂情願。

  在美國生活一定時間後,感覺到美國是一個各種想法同時並存,理念和實踐互相矛盾、許多時候難以自圓其說的國家。紅脖子做法雖粗暴簡單,但是很管用很見效。要認識美國真是一件複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