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入球」失敗告終

  「幽靈入球」可以考慮,但近代最受爭議的「黃金入球」已宣告失敗。「黃金入球」制度原意是鼓勵進攻,可惜推行後情況往往與原先想法背道而馳,結果規例為時11年後,宣告「壽終正寢」。

  「黃金入球」是應用於加時比賽的規例,當其中一方率先取得入球後,比賽亦隨即結束,由入球的一方獲勝,毋須踢足加時的全部30分鐘比賽時間,若加時雙方仍無入球,則以固有的互射12碼方式定勝負。國際足聯於1993年引進是項規例時一度稱之為「突然死亡」,但為免使用此等負面字眼,最後改稱「黃金入球」。

  「黃金入球」並非強制性執行的球例,賽事組織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採用。1996年和2000年的歐洲國家杯,以及1998年和2002年的世界杯都有採用「黃金入球」,其中96年歐洲杯決賽德國對捷克,及00年歐洲杯決賽法國對意大利,同樣出現「黃金入球」定勝負;02年世界杯16強,東道主之一韓國憑當時在意甲效力的安貞煥頂入「黃金入球」而淘汰意大利的一幕,球迷至今也歷歷在目。

  其實此制度原意是鼓勵球隊進攻爭取入球,減少互射12碼決勝的情況出現,但實際情況往往相反,更多球隊因為怕輸,故此踢得更加小心保守,反對此例的聲音遂越來越大,此際便出現了「黃金入球」的變奏:「銀球」。「銀球」規定當加時某一方取得入球後,比賽會繼續直至完成15分鐘的加時半場時間,最後領先的一方獲得勝利。2004年歐洲杯準決賽,希臘就憑「銀球」淘汰了捷克。

  鑑於成效不彰,國際足聯理事會在2004年2月決定,同年舉行的歐洲杯之後,取消「金球」和「銀球」規例,恢復加時30分鐘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