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的安全性(一)
編者按:在香港,針灸的操作尚未規範化,從美容院的針灸減肥、美顏,到物理治療師和西醫使用針灸作為治療手段,缺乏完善的指引和監管。由於針灸師培訓不當造成的危險,也隨?針灸愈來愈為民眾認受及普遍使用,可能增加潛在的風險。香港中醫業界一直促請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針灸操作的監管;另一方面,加強業界和社會大眾對針灸安全性的認識,也十分重要。
□資料充分表明,針灸總體上是安全的,極少有禁忌症或併發症。將針刺入皮膚是最常見的應用形式,可與皮下或肌肉注射相比較。儘管微乎其微,但針灸還是有潛在的風險存在,如病人與病人之間的交叉感染(例如,HIV,肝炎)或感染病原體。因此,針灸的安全性要求在維持高標準的清潔、消毒和無菌操作等方面保持堅定不移的警惕。
另外,還存在一些不可預見或預防的危險,針灸師必須有處理這些意外的足夠的準備,如斷針、不良反應、疼痛或不適、不慎傷及重要器官。當然一些危險與其他治療方法(如指壓、電針、激光針灸、灸法、拔罐、刮痧、磁療)有關,也一併歸於針灸中談論。
最後,由於針灸師培訓不當所造成的危險,其中包括病人選擇不適當,操作不當,對於禁忌症和併發症的錯誤認識,以及發生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不當。
1. 預防感染
與任何皮下或肌肉注射一樣,為避免感染,針灸時需要做到:
.清潔的工作環境
.操作者手的清潔
.針灸部位的準備
.消毒針和器具以及適當的存放
.無菌操作
.認真管理和銷毀使用過的針和棉籤。
針灸療法不僅局限於針刺,還包括指壓穴位、電針、激光針、艾灸、拔罐、刮痧和磁療等。
2. 禁忌症
考慮到針灸在治療中的「調整作用」,很難為其界定絕對的禁忌症。但為安全起見,以下幾種情況不宜針刺。
2.1 懷孕
針灸可引產,因此不宜用於孕婦,除非為了其他治療目的,方可小心謹慎使用。
只有當特定的手法針刺特定的穴位時可產生強烈的子宮收縮而導致流產,所以可用於引產或縮短產程。
傳統上說,在懷孕頭3個月,不宜針和灸下腹和腰?部穴位。懷孕3個月以上者,避免使用上腹部、腰?部穴以及那些可產生強烈針感的穴位,配伍耳針療法也可引產。
2.2 急症和外科適應症
針灸在急症中禁用。在這種情況下,應及時採取急救措施並轉送醫療急救中心。
2.3 惡性腫瘤
針灸不能用於惡性腫瘤的治療,特別是禁止在腫瘤部位針刺。當然,針灸可作為輔助手段,結合其他治療,緩解疼痛和其他症狀,減輕化療、放療副反應,從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2.4 出血性疾病
針刺不能用於有出血和凝血障礙的患者,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療,或正在服用抗凝血藥物的患者不宜針刺。
3. 意外和不良反應
3.1 針具質量
目前針具大多以不銹鋼為原料。每一根針在使用前都要認真檢查。如果發現彎針、針體銹蝕、針尖帶?或鈍針,應及時剔除不用。
建議國家衛生權威機構監控針灸針的生產質量。
3.2 患者體位
在針灸治療前,患者應採取舒適的體位,在針刺過程中保持體位不變,不得突然變換體位。
3.3 暈針
在針灸治療過程中,病人可能出現暈針。應在治療開始之前將針刺的程序和由此產生的感覺向病人認真解釋。對於第一次接受針灸治療的病人,最好選擇?位,並用輕手法。密切觀察病人的面色和脈搏以及早發現任何不良反應。尤其在針刺能引起低血壓的穴位時應特別注意,如太衝穴。
暈針的先期症狀包括感覺不適、頭暈眼花、視物旋轉、精神疲憊。可出現胸悶、心悸、噁心,有時嘔吐,面色蒼白,脈象虛弱。嚴重者,可出現四肢厥冷、冷汗、血壓下降、神志不清。這些反應通常是由於病人緊張、飢餓、疲勞、極度體虛,不適的體位以及過強的手法引起。
一旦出現先兆症狀,應立刻起針,讓病人平?,頭低腳高,飲溫糖水。由於症狀是短暫的腦供血不足引起,一般在短暫的休息後可緩解,嚴重者要給予急救措施,在病人病情穩定時,可用以下幾種治療方法:
指壓水溝穴或針刺水溝、中沖、素 、內關和足三里;或者艾灸百會、氣海、關元。
採取以上措施後一般患者都能很快有所反應,但如果症狀持續進行,則需採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3.4 驚厥
對所有接受針灸治療的患者都必須詢問是否有驚厥病史。對確實有此病史者在針刺治療過程中應密切注意觀察。一旦發生驚厥,立即將針全部取出,採取急救措施。若病情沒有立即得到控制或持續驚厥,應將患者及時轉送急救中心。
3.5 疼痛
(1)進針過程中
進針過程中產生的疼痛通常是由於操作者進針手法不熟練,或針尖鈍、帶?,或針體過粗所致,有時也發生於過度敏感的患者。對大多數患者來說,熟練而快速的透皮進針是無痛的。正確的操作技能和適宜的進針力度必須通過反覆實踐才能獲得,一些裝置可使進針容易而快捷,例如管針套管(將針固定於穴位上,輕拍入穴),以及「輕彈」技巧(一種進針方法,用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輕持針柄,另一手的中指或食指輕彈針柄上端,使針尖輕觸皮膚)。酸、麻、重的「針感」表明得氣,要與痛反應相區別。
(2)進針後
針進入深部組織後發生的疼痛是由於觸及了神經纖維的痛覺感受器,出現這種情況需將針提至皮下,改變針刺方向後重新進針。
當針在大幅度的提插捻轉時產生疼痛,通常是由於纖維組織纏繞針身所致。應輕柔地前後捻轉針使纏繞的纖維鬆解而緩解疼痛。
留針時產生的疼痛通常是由於病人移動體位造成彎針所導致,需恢復原先體位使之緩解。
(3)出針後
出針後的疼痛是由於行針手法不熟練或過強的刺激所致。疼痛較輕時可按壓局部;較重時除按壓外可施以灸法。
3.6 滯針
滯針是指進針後醫者感覺針下澀滯,捻轉、提插、出針均感困難或無法進行。產生滯針的原因是肌肉收縮、大幅度的捻轉行針或向單一方向捻針,以致肌肉組織纏繞針體,也可發生於病人體位的改變。
一旦發生滯針,要求病人放鬆。若因向單一方向捻針太過而致者,可向相反方向將針捻回,即可消除滯針;若局部肌肉過度收縮造成滯針,可稍延長留針時間,然後捻轉出針,或於滯針穴位附近進行循按,或在附近再刺一針以分散病人的注意力;若由病人體位改變所致,應恢復原來體位,將針緩緩起出。
3.7 斷針
產生斷針的原因是針具質量欠佳,針體與針柄間損傷剝蝕,肌肉強烈的收縮痙攣,患者突然改變體位,或彎針、滯針時不正確的起針以及長時間的電刺激。
如果在進針過程中發現彎針,應立即出針並重新換一根針。避免過強的行針,特別是在提插時。針柄與針體的結合部是比較容易斷的部位,因此進針時應留1/4-1/3的針身在體外。
一旦發生斷針,囑患者保持平靜,切勿活動,以防斷針向組織深部陷入。若殘斷部分針身仍顯露於體外時,可用鑷子將針起出。若斷端與皮膚相平時,可輕輕按壓針孔周圍,使斷針暴露體外,持鑷子將針起出。若斷針完全深入皮下,應使患者恢復原來體位,一般斷端可暴露體外。若沒有成功,則需外科手術取出。
3.8 局部感染
忽視嚴格的無菌操作是導致局部感染的原因,特別在耳穴療法中。一旦發現感染,應立即採取適當的處理,或指導病人進行藥物治療。
淋巴水腫部位不宜針刺。
3.9 艾灸灼傷
在間接灸過程中應防止皮膚燙傷。儘管瘢痕灸是通過燙傷皮膚引起無菌性化膿症而完成的,但是在應用這一技術時,應事先徵得患者的同意,並且對此技術要有充分了解。這是一種僅僅用在特殊穴位的特殊治療技術。面部穴、肌腱及大血管部位的穴位不宜用直接灸。因為關節的活動不利於傷口的愈合,因此在關節部位不宜施行無菌性化膿灸。患者如伴有意識不清,感覺障礙,精神錯亂,化膿性皮炎或局部循環障礙,施灸時應特別注意。
本刊內容由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合作組織「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提供。
──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