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網絡涉恐傳播 遏制宗教極端主義


  在互聯網時代,網絡成為恐怖主義分子交流溝通信息、組織策劃行動、傳播宗教極端主義的重要工具和渠道。因此,互聯網也成為反恐的重要戰場。

  9月23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央民族大學教師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審判決(下圖),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長期以來,伊力哈木以「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利用其大學教師身份,通過授課活動傳播民族分裂思想,蠱惑、拉攏、脅迫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加入該網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為首要分子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組織、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12月8日,參與伊力哈木犯罪集團的七名中央民族大學學生,分別被判處三到八年有期徒刑。

  宗教極端主義是人類公敵

  伊力哈木集團有組織、有計劃地撰寫、編輯、翻譯、轉載百餘篇分裂國家內容的文章,大肆傳播分裂思想,歪曲2013年巴楚縣「4.23」、北京「10.28」等暴恐案件的起因、杜撰中央民族大學發生漢族學生群毆維吾爾族學生事件,煽動民族仇恨,製造民族對立,為涉疆暴恐案件製造藉口,鼓動暴力行為;與境外機構、個人勾連,惡意炒作涉疆問題和案件。

  就在七名學生被判刑的同一天,烏魯木齊市中院判處參與烏魯木齊火車站「4.30」案和公園北街「5.22」案的八人死刑,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這些暴恐頭目正是通過組織人員收聽收看暴恐音視頻來宣揚民族分裂和宗教極端思想。

  國家宗教局原局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第一副院長葉小文指出,從世界史看,當一種宗教被某些民族全體信仰時,會出現特殊的兩重作用:一方面強化民族的凝聚力;一方面強化狹隘民族主義和排他性,容易被黑暗勢力所利用。宗教極端主義不是宗教,不屬於某個民族,是人類的公敵。深受其害的,不僅是被他們兇狠砍殺的無辜群眾,更是被他們所冒充、褻瀆、糟蹋的宗教。穆斯林應當勇敢站出來,和各民族兄弟團結戰鬥。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爆炸案發生後,11名維吾爾族大學生就挺身而出發表公開信,呼籲「維吾爾同胞勇敢地站出來,抵制邪惡極端,與極端思想作鬥爭。」